千億國企"爆雷":賬上400多億現金 連10億都還不起

(原標題:又有千億國企"爆雷":賬上400多億現金,結果連10億都還不起!)

前有遼寧國企華晨控股發生違約事件,沒想到又一家省級AAA國企倒下,這次輪到河南國企違約了。

11月10日,永煤控股發佈公告稱,因流動資金緊張,“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違約本息金額共計約10.32億元。

10億元超短融未能兌付,構成實質違約,市場一片譁然。

評級爲AAA的國企10億債券還不上了?

11月10日,上清所發佈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爲“永煤控股”)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的公告顯示,永煤控股2020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債券簡稱:20永煤SCP003,債券代碼:012000356)應於今日(10日)兌付本息,截止到期兌付日日終,“20永煤SCP003”不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對於違約的原因?永煤控股表示,因流動資金緊張,截止今日,永煤控股未能按期籌措足額兌付資金,“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永煤控股表示,公司將通過多渠道積極籌措兌付資金,爭取儘快向投資人支付10.32億元的債券本息。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違約原因具體包括:第一,企業日常經營受疫情與中美貿易的影響,今年公司現金流持續流出。但是隨着後續經濟的復工復產,目前已經均恢復正常;第二,集團主業是煤炭化工,今年石油價格在持續的波動,化工板塊虧損額在加大,受化工虧損影響;第三,外部的融資環境收緊,公司流動性收緊,未及時籌集償付的資金。

天眼查顯示,永煤控股的控股股東爲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豫能化集團”),持股比例達96.01%,而豫能化集團則是由河南省國資委100%控股。在業內人士看來,永煤控股此次違約,意味着又一家AAA級國企將面臨信用風險

永煤控股成立於2007年6月,總部位於河南省永城市,爲地方國有企業經營範圍包括對煤炭、鐵路、化工及礦業的投資與管理;發電及輸變電;機械設備製造、銷售等。該公司控股股東是河南省最大國有企業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96.01%,實控人爲河南省國資委。

2017年至2020年三季度,永煤控股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爲0.22億元、-11.44億元、-13.17億元、-3.19億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該公司資產1726.5億元,總負債1343.95億元,資產負債率達77.84%。現金流方面,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爲73.84億元,期末現金餘額爲328.21億元。

評級連夜下調

交易商協會對永煤控股等啓動自律調查

市場對該公司違約感到意外,此前公司剛剛發行了一筆10億元的中票,且政府正在對公司的控股股東豫能化集團進行改革,表示將對豫能化集團注資150億元左右,助力企業改革脫困,加快發展。

據一財報道,業內人士感嘆,永煤控股在河南省內擁有較爲優質的煤炭資源,經營業績也還可以,而且截至9月末公司貨幣資產達400多億,沒想到連10億都拿不出來。

這是永煤控股首次出現債務違約,信用評級機構中誠信國際此前給予該公司的主體評級爲AAA。發生違約後第二天,中誠信國際火速將永煤集團和及其控股股東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河南能源”)的主體評級,由AAA下調至BB,並列入降級觀察名單。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11月12日消息,交易商協會近日關注到河南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煤控股”)繼2020年10月20日發行“20永煤MTN006”後迅速發生實質性違約。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協會將對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風險並充分披露、是否嚴格履行相關職責啓動自律調查。

調查過程中,若發現相關機構違反自律規則的,交易商協會將予以嚴格自律處分;如相關機構存在涉嫌欺詐發行、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行爲的,交易商協會將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永煤違約有何影響

廣發固收分析師劉鬱稱,對於永煤本身來說,核心矛盾在於母公司承擔了融資角色以及較高的財務成本,而資金主要流向子公司,尤其是被虧損的非煤板塊子公司所佔用。此外,公司對盈利良好的永煤股份(煤炭板塊核心經營主體)持股61.9%,持股比例相比非煤板塊子公司較低,導致歸母淨利潤爲負,歸母所有者權益佔比下降。

對於此類母公司承擔融資功能的企業,母公司的報表結構更爲重要。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其他應收款爲262億元,長期應收款27億元,合計佔總資產比重達46%,同時應收利息逐年上升,反映了佔用資金的主體償債能力較差(償還利息可能存在困難)。其餘資產主要是長期股權投資和貨幣資金,長期股權投資由於計提減值準備,餘額有所減少。

廣發認爲,永煤在此時違約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熊市債券融資難,而又面臨非常集中的兌付壓力。同時,永煤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面臨很大的債券集中兌付壓力,即使償還了10億元的“20永煤SCP003”,未來半年內還面臨着120億元債券到期或回售。

另一方面,隨着供給側改革紅利的減弱,煤價高點已過、處於震盪行情,債權人下調了對煤企的預期,因此留給永煤騰挪的空間很小了。截至2020年3月末,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債轉股框架協議涉及金額475億元,已到位184億元,永煤和子公司共收到144.01億元,其中有120.01億元是在2017、2018年投放。供給側改革以來,永煤未能剝離虧損的非煤業務,負重前行,寄希望於再融資,而如今騰挪空間變小,最終走向違約。

廣發認爲,永煤違約屬於典型的一類國企違約事件,作爲傳統煤企,承擔的社會負擔較重,且非煤板塊長期佔用資金、侵蝕盈利,在債券集中兌付階段,遭遇融資的熊市和行業景氣度下滑,無疑是雪上加霜。政府放棄了救援,金融機構放棄了持續輸血,最後資金鍊斷裂導致違約。

現階段,對於產業類國企,我們應當對企業自身盈利能力、資產質量賦予更大的權重,而降低股東背景的權重。如果國企持續虧損甚至資不抵債,出於救助成本和收益的考量,政府或控股股東“無奈”之下放棄救助,寄希望於通過債務重組減輕國企債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