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心幫按摩 色校警猥褻小一女童判3年2月定讞
高雄某國小校警對小一女童猥褻,判刑3年2月定讞。(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呂姓男子在高雄某國小擔任警衛,3年前他假按摩之名,對7歲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童撫摸大腿及下體,呂男自費找民間公司通過測謊要證明清白,但歷審佐以調查局鑑定結果不採信他的辯詞,考量他已賠償40萬元並達成和解,將他判刑3年2月定讞。
呂男帶2015年5月擔任國小警衛,他利用國小低年級放學,女童在校門警衛室等待家長的機會,向她表示要幫忙按摩,但卻用手觸摸她的大腿,隨後踫觸她的私處,女童母親到達學校後,她才慌忙逃走,向母親告知後到警局報案。
呂男犯後雖然承認撫摸女童大腿,但他辯稱只是幫女童按摩,也沒有碰觸她下體等隱私部位,他還自費接受測謊,取得一份民間單位的通過測謊鑑定報告,想要證明自己清白證明沒有犯案。
歷審將民間鑑定報告送交調查局鑑定,證明此報告無法佐證呂男有無說謊,再加上依其他事證佐證,認定呂男犯行明確,考量他賠償被害人40萬元,並與對方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