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熔爐》!校長性侵猥褻4女童犯9罪 判15年8月

南投縣的國小劉姓校長30年來對多名國小女童伸狼爪,去年吹哨人勇敢出面指控讓他繩之以法,他犯性侵、性騷、猥褻共9罪,合併應執行刑15年8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縣的國小劉姓校長30年來對多名女童伸狼爪,去年吹哨人勇敢出面指控,才讓他繩之以法,南投地院審理後15日宣判,法官指劉男不見悔意,將他以加重強制性交罪2罪、加重強制猥褻5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性騷擾罪2罪,各判7年10月到7月不等,合併應執行刑15年8月。

南投地院指出,劉姓校長從1994年到2023年在南投縣的國小擔任教師、主任及校長期間,利用各種與女學生接觸的機會,對4名女童伸狼爪。

判決書指出,劉姓校長對甲女強制猥褻3次,乙女強制猥褻1次,丙女強制性交2次、強制猥褻1次,丁女性擾2次,當時被害人都是未滿12歲的國小學生,劉男對這幾名學生的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讓她們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

法官痛斥,劉姓校長至今不見悔意,未與被害人和解道歉,態度惡劣,9罪分別量處7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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