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性侵性騷4女童 重判15年8月

彰化縣議員許雅琳提出家長提供的聯絡簿,可看到被列名不適任教師的該名補教安親老師於5月6日仍在聯絡簿上蓋章。(彰化縣議員許雅琳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南投縣劉姓國小校長30年來對多名女童伸狼爪,離譜行徑宛如電影《熔爐》,去年吹哨人勇敢出面指控,才讓他繩之以法。南投地院15日宣判,指劉男不見悔意,以加重強制性交罪2罪、加重強制猥褻5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性騷擾罪2罪,9罪各判7年10月到7月不等,判劉合併應執行刑15年8月。

吹哨人在PTT貼文自爆,28年前、就讀國小六年級遭劉姓狼師強吻,該狼師已升任校長;接續有多名被害人出面指控。南投地檢署展開偵查,發現被害人遭狼師帶到汽車旅館、車上性侵,事後還被迫吃避孕藥,8案有明確犯罪內容,其中4案過了追訴期,予以不起訴處分,另4案則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審理後指出,劉男從1994年到2023年,在南投縣4所國小擔任教師、主任及校長期間,30年來利用各種與女學生接觸的機會,對4名女學生伸狼爪,經查該校長對甲女強制猥褻3次,對乙女強制猥褻1次,對丙女強制性交2次、強制猥褻1次,丁女遭性擾2次,當時被害人都是未滿12歲的國小學生。

法官認爲,劉姓校長對被害女學生的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讓她們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且迄今仍不見悔意,未與被害人和解道歉,態度惡劣,15日宣判,劉男對4女犯下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9罪,分別量處7年10月到7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8月。

彰化縣議員許雅琳15日在議會質詢驚爆,近日有家長反映某補教安親班教師因涉性騷擾學童案被通報且成立,但在隔月竟發現該師依然回任同補習班,要求教育處落實稽查。教育處長蔡金田強調3天內調查,若屬實,且業者未解僱,最重勒令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