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買玩具國小女學生 遭重判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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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姓男子妻子小學對面文具店幫忙,3年前他竟前往文具店,趁就讀國小女學生選購玩具之際,伸手隔着衣服撫摸她的胸部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囚3年4月、故意對兒童性騷擾罪判刑3月。可上訴。

高院認爲,葉男強制猥褻的犯行,除了有受害女童證述,並有同在現場被害人姐姐證述、課後安親班上課時間表證據,他另對一名女童性騷擾部分,也有受害者同在現場之同學證述,其犯罪事實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