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子遭判刑定讞 還上網諷她「油頭驢子」再被判一次

陳姓男子上網留言指被害人是油頭驢子,臺北地方法院將陳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因強制猥褻罪女子遭判刑6月確定,他因此不滿,上網留言指她「我看到有隻油頭驢子在滿口噴糞」、「這頭髮是多久沒洗啊?」、「驢子會講話」,臺北地方法院將陳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1年3月陳男盜用被害人臉書、推特的頭像發文,又在YouTube發佈的影片留言「油頭驢子」、「驢子會講話」等文字, 嘲諷被害人,被害人上網瀏覽Youtube平臺所發佈之影片留言及經友人告知後,知道遭陳男誹謗,提起告訴。

臺北地院考量陳男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其與被害人之糾紛,竟無視她之名譽及隱私權,散佈毀損她名譽之不實文字訊息,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