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失控的房屋稅 豪宅族、都更族、租屋族都遭殃
六十歲的陳太太,前陣子與老公雙雙退休,剛剛搬進了等待十年、終於都更交屋的新房子裡,原本以爲人生快樂的下半場就要開始,沒想到卻全然不是這麼回事。原來,未都更前,超過四十年的老舊公寓,陳太太每年要繳的房屋稅趨近於零。如今,分得22坪的大樓房子,一年的房屋稅高達3萬多元;此外,還要繳交一坪200元、一年5萬2,800元的管理費,讓月收入僅3,000元老人津貼的她,大喊吃不消。
朋友建議她出租,但試算後,按照當地租金每坪約1,000元行情計算,陳太太要1.36個月租金才能繳房屋稅,2.4個月租金繳管理費,而還要被課租賃所得稅約2萬6,400百元,加總起來至少有半年的租金消失了。這些,都還未加入空租期的成本。
其實,若真的出租了,拿着剩下的每年13萬2,000元租金收入,在臺北大概也只能租到一間小套房。屋漏偏逢連夜雨,近日陳太太確診罹患乳癌,龐大的醫療費用,加上暴漲的房屋稅,讓她好後悔;「再重來一次,我死都不要參加都更!」甫開完刀的陳太太,支撐着孱弱的身體對記者說。
臺灣房屋稅暴漲的衝擊,近年來不斷髮酵。原本有一件都市更新案件,花了十多年整合,總算徵得百分百同意,準備送件之際,部分住戶聽聞房屋稅暴漲三十倍的消息,紛紛打退堂鼓,業者十多年的心血付出全部泡湯。部分住戶要求業者保證未來三年、五年的房屋稅不會讓住戶吃不消,「我們怎麼保證?政府要怎麼調,我們根本算不到!」業者無奈地搖頭。
住不起的都更夢 房屋稅趁機大漲 掃到小老百姓
事情的起因,來自於二○一四年臺北市大幅調高房屋構造單價,最重調高2.6倍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平均調高2.5倍的路段率,以及最高適用3.6%的囤房稅率。原本自住房屋的稅率多半是房屋評定現值的1.2%,但最近幾年房價高漲,民怨衝上天,立法院遂修改《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依民衆擁有房屋棟數可在稅率1.2%到3.6%的區間內自行調整,像臺北市就把擁有三戶房者的房屋稅率拉高到3.6%,最高稅率一下子調高三倍。
再者,房屋稅的課稅是由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而房屋評定現值是由房屋造價×地段率×面積×(1減折舊率)形成,各地方政府紛紛調高房屋造價以及地段率,整個房屋評定現值也就往上攀升了,如果房屋是位於臺北市且被定位爲豪宅,則還要再乘上(1+地段率),那房屋稅就更貴…(本文截自財訊508期,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