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案二審 黃國昌:坦承犯行,挽救憲政積極行爲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案部分,一審判決22名被告無罪後,上訴二審,高院26日再度開庭審理本案,並傳喚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陳爲廷、林飛帆等8人。黃國昌在進入法院前表示,對犯行坦承不諱,但這是挽救憲政的積極行爲,所以主張無罪。另外陳爲廷、魏揚等人也維持無罪答辯,林飛帆則因在國外請假未到。
挺過罷免事件的黃國昌,似乎心情不錯。他在進入高院前被記者圍住採訪,他隨即回說「開庭時間快到了」,希望記者不要採訪。而電視臺記者一開始就詢問,一審庭訊時法官問黃爲何佔領立法院時,他當時爲何保持緘默。黃國昌笑了一下,回說「還有其他問題嗎?」
▲黃國昌笑答記者提問。(圖/記者吳銘峰攝)
而對於本案訴訟策略,黃認爲不需要有什麼特別的訴訟攻防,他表示,他們對於所做的行爲坦承不諱,但他們認爲這是挽救臺灣民主憲政所必要的積極行爲,他堅信,所有參與318佔領行動的人,都時無罪的,都是希望臺灣人民見證,在這塊深愛的土地上是有信心的。而陳爲廷隨後來到高院,但他不願多說,快步進入法院。另外魏揚等人也沒有多做迴應。
▲太陽花學運案二審,陳爲廷出庭。(圖/記者吳銘峰攝)
本次共7名被告出庭應訊,面對法官詢問,有關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衆被告均做無罪答辯,認爲上訴無理由,請求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本案發生於2014年3月間,反服貿在立法院外聚集,18日晚間羣衆發動突襲,由林飛帆、陳爲廷等人,率領羣衆衝進立法院議場內,佔領議場23天后,4月10日晚間退出議場。過程中,羣衆在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遭到警方強力驅離。而活動結束後,4月11日羣衆包圍中正一分局。三次的行爲都由臺北地檢署分案偵辦,檢方並針對三次活動全都提起公訴。
其中318佔領立法院部分,22名被告一審無罪,目前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323攻佔行政院行動中,檢方起訴93人,但民進黨執政後,行政院撤回告訴,其中被以非告訴乃論罪起訴的21名被告中,11人有罪、10人無罪,目前也上訴二審審理中。411包圍中正一分局部分,一審4名被告均有罪,二審8月間改判處前臺大學生洪崇晏等2人無罪,1人拘役50日定讞,另1人則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