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更多 太陽花佔領行政院濺血 北市警局二審賠141萬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羣衆佔領行政院衍生324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在2019年提出國賠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羣衆佔領行政院衍生324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在2019年提出國賠訴訟,一審認爲警方驅離勤務合法,但造成民衆受傷,判決北市警局賠償周倪安等14人111萬多元,案經上訴,二審判決加碼判北巿警局再多賠7人約30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準國賠理由主要是認爲,北市警局到行政院院區執行非法集會制止、命令解散、強制驅離職務,且現場已有涉嫌犯罪情事等理由,因而由警察攜帶警械至現場執行勤務是合法,但警械使用仍應依實際情形,決定是否使用及如何使用。
一審認定,原告周榮宗(死亡由5位家屬繼承)、李孟融、陶漢、周倪安等10人,事發當時在場且因警執勤過當受傷,已提出相關證明;另15人主張在場或受傷爲警執勤所致,但證據不足,判決北市警局要賠周20萬、李孟融等13人10萬到10萬898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