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透支信用的直播帶貨無法長久
“雙十一”購物狂歡在不斷增長的成交數據中落下帷幕,然而有關購物體驗、消費陷阱的討論並未停止。
近日,中消協發佈《“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發現今年“雙11”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負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帶貨、不合理規則兩個方面,並點名汪涵和李雪琴直播帶貨“翻車”、李佳琦直播間“買完不讓換”。
來自中消協的點名批評,引發網友熱議,也戳中相關帶貨主播的神經。截至目前,李佳琦直播官方微博迴應稱,已“進行了退款”,如果對目前的售後解決方案仍有意見,會負責到底。李雪琴工作室發佈聲明,表示李雪琴本人及工作團隊未參與任何直播運營,對直播數據統計過程毫不知情。
這樣的解釋和迴應,或許能夠挽回一些粉絲的信任,但並沒有否認直播帶貨中出現的問題。作爲頭部帶貨主播,影響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能不能保持正視問題的態度、能不能拿出有力的整改措施,對行業風氣有重要影響,關係到直播經濟健康發展。
作爲新經濟新業態,直播帶貨搭乘移動互聯網快車,可謂風生水起。但直播中的“翻車事件”,也比比皆是。比如,辛巴直播間“燕窩事件”在網絡上沸沸揚揚,有職業打假人曬出一份質檢報告,稱其所售燕窩就是糖水,此後辛巴團隊迴應稱,自己“只負責直播推廣,不涉及採購銷售”。這樣的解釋顯然是站不住腳的,作爲帶貨主播,有義務加強品控,理應爲產品質量問題負責,否則,砸了自己招牌不說,更損害消費者權益。
除了產品質量問題,直播帶貨中的“槽點”,主要集中在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售後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等方面。有的玩起套路直播、靠演技忽悠消費者,有的不惜下血本造假、靠虛假數據忽悠投資人……這些亂象不剷除,如何支撐起直播經濟的繁榮?
直播經濟,首先應該是信任經濟、法治經濟。在這一點上,不論是頭部帶貨主播,還是正在成長中的從業者,都要堅守原則底線、保持清醒認識。直播帶貨本應該是一個良好的產品展示窗口,給商家帶來全新的流量入口。如果忽視了對產品質量的把關、對售後服務的提升、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那麼就會淪爲“一錘子買賣”,註定無法長久。
對直播從業者來說,能夠積累數量龐大的粉絲並不容易,越是如此,越應該珍惜消費者的信任,越要對自己所賣商品負責。那種只注重流量不注重質量的做法,甚至把粉絲當韭菜來收割的想法,將會透支消費者的信任、損害行業發展的基石。要知道,失去信任,再大的主播也會被市場拋棄。
新生事物大多有一個從野蠻生長到規範發展的過程,直播帶貨也不例外。從長遠來看,推動直播經濟健康發展,要靠法律立規矩、靠規則建軌道、靠制度築門檻。前不久,國家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市場監管總局也連發兩道監管文件,其中《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將網絡直播帶貨等網絡交易新業態納入監管範圍,並指出網絡直播帶貨需提供回看功能;《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三大主體即網絡平臺、商品經營者、網絡直播者的責任進行梳理,分層次進行責任劃分。這都預示着,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體系正在建立。
推動直播經濟健康發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作爲平臺方,不能自己賺得盆滿鉢滿,卻把風險和問題丟給消費者和政府,履行好監管之責,決不能對亂象聽之任之,這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爲直播帶貨的從業者,以物美價廉的產品、優質高效的服務才能持續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否則,收穫的就不僅僅是點名批評,而是消費者用腳投票、甚至是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