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同慶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此案列爲優先法案的民衆黨團,開心在議場內舉牌呼口號。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明定若公務員無故泄漏揭弊者身分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非公務員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本法自公佈後六個月施行。三讀條文也明訂,因揭弊者之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但因行使公權力而得知不法事實之政府機關(構)及其所屬人員、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不在此限,獎金髮給標準由主管機關(法務部)定之。
民衆黨團將此案列爲優先法案,民進黨團總召黃國昌說,爲了要讓揭弊者勇於揭弊,不論公部門還是私部門,吹哨者都該受到保護,且民進黨政府曾承諾要推動,但是2700多天日子過去卻跳票,除希望保護公私部門吹哨者,且爲避免對中小企業衝擊,已有先排除資本額1億元以下企業。
黃國昌說,民衆黨的提案適用範圍最廣,國民黨提案次之,而民進黨版本則限縮在最小範圍,爲的就是保障大財團。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民衆黨排除資本額1億元以下企業,這麼剛好,木可公司、衆望基金會就排除了,另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的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轉污點證人,就被黃國昌批是栽贓報復。
藍白聯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民主黨總召黃國昌(上右二)與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上右一)等人,開心持標語合影。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由主持院會的副院長江啓臣敲下議事槌。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主持院會的副院長江啓臣敲下議事槌後,民主黨總召黃國昌(左)開心上前握手致意。記者林俊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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