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揭弊者 法務部:制定吹哨者保護法

法務部長曾勇夫11日指出,爲了保護揭弊者,將在年底前完成「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初稿。(圖/記者黃湘淇攝)

記者黃湘淇/臺北報導

林益世貪瀆案層級越燒越高,而行政院也在7日召開廉政座談會挽救信任危機,法務部長曾勇夫11日就以林益世案爲例,指出檢舉人先向媒體爆料,就代表我國對於揭弊者的保護不足,因此將在年底前,完成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初稿,廉政署也將在每2個月召開一次廉政會報,且貫徹重獎重懲的原則

林益世案越滾越大,層級還向上延燒到副總統吳敦義,法務部長曾勇夫下午出席國民黨中常會做「法務部推動防貪、肅貪業務策進作爲」的報告,曾勇夫表示,雖然我國現行法律對於證人及檢舉人已經有相關規定的保護,但以林益世案來說,檢舉人還是先提供事證向媒體爆料,代表保護的法令還是不足。爲了鼓勵民衆安心檢舉,將參考外國法制制定吹哨者保護法(揭弊者保護法)。

對於立法方向,主要着重在保護檢舉人的具體方式責任減免,和檢舉人應獲得建議與協助機制監督檢舉程序運作方式等等,並在年底前廣納各方意見,儘速召開公聽會,完成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初稿。

除了吹哨者保護法外,曾勇夫也表示會成立廉政品管圈,他說廉政會報每2個月會召開1次,由機關首長親自主持,此外,也會貫徹重獎重懲的原則,曾勇夫指出,政風人員主動發掘貪瀆弊端者,會從優獎勵優先拔擢。而相對的,如果機關發生貪瀆弊案,但政風人員卻沒有主動發掘,將會從嚴議處

曾勇夫也表示,法務部廉政署從去年7月成立,受理情資後有犯罪嫌疑的「廉查字案有578件,其中已結181件,移送地檢署偵辦66件,已起訴則有14件,已判決2件有罪。而在「廉查」字案中,以一般採購案最多,有71件,佔了12%,一般工程案爲次有76件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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