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打炒房不要錯殺無辜
房地合一稅修法擬納入境內法人,引發建築業高度恐慌。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於俊明表示,修法方向若將建商納入,不但完全搞錯方向,也將讓全臺建商「無路可走!」他強烈呼籲政府,「打炒房不要錯殺無辜的建商」,建議房地合一稅若修法應建立排除條款,擔任房屋生產者的起造人不予納入稅課稅對象,否則建商只有關門一途,國內房地產相關產業也將崩盤。
於俊明指出,實際上建商目前實質稅率已高達42%,是不折不扣的繳稅大戶。依現行稅制,建商除20%營所稅,獲利分配給股東時還要再課稅,累計實質稅率高達42.4%;而未來若修法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適用稅率將從20%跳升至45%,再加上獲利分配後課徵綜所稅,實質稅率合計高達60.4%,比富人稅45%還重。
他進一步說明,如果房地合一稅不排除擔任開發者的建商,將會出現建商蓋好房子後,短期內賣房要課徵高達六成的重稅,若不賣則要被課囤房稅。這不但完全不合理,也將使建商無路可走。
也因此,他呼籲政府、立委在未來修法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配套措施,不能爲了打炒房,毀掉一個產業關連性龐大的產業。另針對兩年閉鎖期延長,於俊明表示,此舉將導致房市流動性受影響,更影響政府稅收。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升表示,房地合一稅修法務必要把建商排除在課稅對象之外,否則建商揹負重稅,可謂重中之重,難道叫建商關門嗎?對於個人藉成立投資公司或建設公司,以法人名義避稅,建商絕對支持財政部對此類投機者課以重稅,但對合法興建、銷售的開發者,不應無辜受牽連。
達麗建設協理廖政雄表示,房地合一稅擬納入境內法人,若建商也適用新制,直接稅負將激增一倍,EPS勢必被吃掉,政府若貿然修法,打炒房儼然變成打建商。他呼籲政府應把建商、利用法人炒房的假建商區隔,甚至分別立法規範,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