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賣133萬,中介費卻要13萬?房主驚訝發現......

(原標題房屋賣133萬,中介費卻要13萬?房主驚訝發現......)

一對夫妻通過中介公司放盤售出位於廣州市區的老房子,歡歡喜喜地住進了新房子不料,卻被中介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中介服務費13萬元及違約金

133萬賣的房子,中介費要13萬?

這是怎麼回事?法院會支持嗎?

委託中介公司獨家銷售

爲了儘快出售房屋,劉某與中介公司簽訂了《獨家代理協議》,約定房屋售價138萬元;獨家代理委託期限從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止;中介公司應在該協議代理期限內將涉案房屋售出。

據悉,上述協議將“房屋出售後劉某應支付的服務費”一欄以斜槓劃去。之後,劉某簽訂《委託書》,委託中介發佈房源信息,進行銷售推廣,尋找買家

在中介的安排下,劉某夫婦很快與買家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成交價133萬元。當天,買賣雙方還與中介公司簽訂《中介服務三方協議》,同意當天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費。

劉某夫婦稱,當天中介公司並沒有要求他們支付中介費。幾天之後,他們打電話給中介人員,中介人員稱他們要付13萬元中介費。

中介費手寫數額紛爭

售價133萬元的房子,13萬元中介費從何說起?訴訟中,中介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劉某夫婦簽名的《諮詢服務費確認書》。

該確認書內容顯示:本人確認中介公司成功促成出售房屋,同意支付人民幣大寫)壹(劃去)壹拾叄萬元整(¥130000元)給予中介公司作爲諮詢服務費。上述“壹(劃去)壹拾叄萬”、“130000”爲手寫,劉某夫婦“壹拾叄萬元整”一行右側空白處簽名並按指模

中介公司稱:因“壹”字寫錯,故讓劉某夫婦在錯字處簽名按指模,劉某夫婦書寫習慣不同,在側面空白處簽名按指模。

劉某夫婦則稱:他們簽訂的確認書是空白的,當時也覺得奇怪,但中介人員稱中介費不一定要他們支付,如果買方願意支付全部中介費,他們可以不用交,一直催促他們先行簽名;

中介人員與買家談好售價133萬元後,在確認書中填上中介費小寫數額13000元,大寫部分沒有填,他們認爲13000元與市場行情差不多,所以沒有異議,後來才知道中介費金額被改成了130000元。

一套房屋賣了133萬,中介費卻要13萬?中介公司解釋道:劉某夫婦急於賣房,中介人員判斷該房屋難賣,好幾家門店聯合出售,並在網站上進行推廣,帶買家看房,查冊,遞件,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

在本案房屋交易中,中介公司還向買家收取了中介服務費17000元。中介公司稱:賣方急於賣房,買方不一定急於買房,所以向劉某夫婦收取的費用更高。

法院判付17000元中介費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審理後認爲,劉某夫婦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已成功與買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公司作爲居間人的義務已履行完畢,故中介公司有權要求劉某夫婦支付中介服務費。

從本案查明事實看,中介公司爲劉某夫婦提供的居間服務並無明顯優於一般的居間服務,而中介公司在本案房屋交易中向買家收取中介服務費17000元,卻要求賣家支付中介服務費130000元,該金額近相當於涉案房屋售價的10%,與市場交易習慣及行業慣例不符,中介公司未能合理解釋其異常情況,故中介公司要求劉某夫婦全額支付130000元中介服務費並不合理

按照公平原則本院酌情認定劉某夫婦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17000元,對中介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請求不予支持。遂判決劉某夫婦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17000元。

中介公司不服此判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寄語:莫籤空白合同

本案中,13000元還是130000元,一“0”之差,千差萬別。

經辦法官提醒,在簽訂合同時要謹慎,看清楚合同每個條款的約定,切莫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簽字,日後發生糾紛,很難舉證簽字時爲空白合同。

尤其對於合同價款、履行時間等重要條款,應慎之又慎,合同價款採用大小寫格式,日期最好大寫,如有塗改,應在修改處簽名確認,以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