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正副廳長同時落馬,丈夫妻子雙雙投案

(原標題:罕見!正副廳長同時落馬,丈夫妻子雙雙投案

28日下午,海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林東,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保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調查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兩人同爲正廳級官員,曾接棒擔任海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一職,先後於今年卸任,今天又同步官宣“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林東出生於1960年2月,海南海口人,仕途未出海南省。曾歷任省審計廳副廳長,統計局副局長三亞市委常委、副市長儋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年10月,林東出任海南省直轄的昌江縣縣委書記。2017年7月任省交通廳廳長。

值得一提的是,林東調任省交通廳後,從劉保鋒手中接任了交通廳黨組書記一職。

劉保鋒 資料圖

劉保鋒出生於1965年10月,安徽太和人。畢業後不久即赴海南省交通廳任職,供職長達31年。早在2008年4月,劉保鋒就已升任黨組成員、副廳長,其間還兼任過5年的黨組紀檢組組長。

2017年2月,時任黨組書記、廳長董憲曾退休前,劉保鋒接任黨組書記一職,並明確正廳級,直到林東“空降”廳長後完成交接。

今年3月,林東到齡退休。9月,不滿55歲的劉保鋒也卸任副廳長,直到如今官宣被查。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昨天,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渠志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而兩天前的11月25日,雲南省人防辦主任羅應光也已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

雲南紀檢監察部門一名官員透露,渠志榮和羅應光兩人系夫妻關係。

可以說,在重遏制、長震懾的懲治腐敗持續高壓態勢下,無論是正副廳長塌方式腐敗的“一窩黑”,還是夫妻雙雙違紀違法的“全家腐”,都逃不過身敗名裂的下場。

林東簡歷

林東,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海南海口人,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高級審計師。

1982.07-1984.09海南師範專科學校數學系秘書兼德育課教師;

1984.09-1992.11歷任廣東省海南行政區(1988.04後爲海南省)審計局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11-1995.02歷任海南省審計局審計培訓科研所副所長、省審計局商貿審計處副處長兼省華升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

1995.02-1999.06歷任海南省審計廳第七審計處副處長、處長;

1999.06-2010.09海南省審計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7.05起兼任黨組紀檢組組長);

2010.09-2011.09海南省統計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1.09-2011.10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

2011.10-2012.01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2.01-2012.05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

2012.05-2012.06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政府副市長;

2012.06-2013.03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13.03-2014.10海南省儋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4.10-2017.07海南省昌江縣委書記(正廳級);

2017.07-2020.03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020.03辦理退休。

七屆海南省委委員

劉保鋒簡歷

劉保鋒,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太和人,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

1988.07-1989.04海南省航道管理處科員;

1989.04-1996.04歷任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規劃處科員、副主任科員,規劃財務處主任科員;

1996.04-2008.04歷任海南省交通運輸廳(2000.05更名爲海南省交通廳)規劃財務處副處長、處長,辦公室主任;

2008.04-2009.05海南省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9.05-2010.11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0.11-2016.08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黨組紀檢組組長;

2016.08-2017.02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7.02-2017.07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2017.07-2020.09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正廳級)。

(海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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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1400萬!副廳級"最美女書記"獲刑10年半 受審時拭淚

11月23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趙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

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趙麗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大新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爲農偉(另案處理)等七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專職司機農卡倫(另案處理)或本人直接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44.567052萬元。

另查明,被告人趙麗歸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如實供述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主動退繳贓款835.742195萬元以及購物卡116張。

法院認爲

被告人趙麗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1130萬元,單獨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214.567052萬元,共計人民幣1344.56705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在共同受賄犯罪中,趙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趙麗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對其可以從輕處罰。對扣押在案的趙麗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上繳國庫。

根據被告人趙麗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考慮其認罪認罰、積極退贓等具體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報道

2020年4月28日,崇左市委常委、大新縣委書記趙麗接受審查調查。

2020年6月19日,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趙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干擾巡視巡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私車公養,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職務調整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膽大妄爲、肆無忌憚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違規插手扶貧項目。

趙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紀違法行爲都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麗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大新縣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趙麗簡歷

趙麗,女,壯族,1969年3月生,廣西鐘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0月參加工作。

2002.09—2005.02廣西龍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5.02—2006.07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

2006.07—2009.02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

2009.02—2013.01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01—2013.05廣西崇左市江州區委書記;

2013.05—2016.05廣西大新縣委書記;

2016.05—2016.06廣西崇左市委常委,市委副秘書長(正處長級);

2016.06—2016.06廣西崇左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大新縣委書記;

2016.06廣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縣委書記。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四川一廳官受賄落馬 地產商人送300萬被拒:送少了

11月13日晚,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刊發《廉潔四川》第299期《伸手必被捉》,講述資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原黨組成員鄒明勇的貪腐故事:他以官謀利,以權謀私,爲他人在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工程建設招投標、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5000多萬元;他還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損失9500多萬元。

1988年,鄒明勇考入西南財經大學。大學畢業後,進入內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從校門一腳直接跨入了機關大門。2000年回到老家資陽,擔任資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一科科長

報道稱,按理說,鄒明勇仕途已非常順利,但是他自己卻感到很不滿意。鄒明勇說:也工作了四年時間,我們那一批的秘書都成長起來,我仍然在秘書科當科長。所以那段時間也是我思想上最低沉,而且是最消極(的時期)。

懷着對“職務”與“權力”的渴求,此時的鄒明勇急切地盼望着“再上臺階”。2006年,38歲的鄒明勇擔任安嶽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但鄒明勇的權力觀,從這時開始,就產生了變異和扭曲。

鄒明勇說,“只有官才能運用權力,掌握權力,從正面說,才能夠真正地實現自己的理想和價值,從反面說才能達到自己的私慾。”

節目披露,餘某是資陽市某公司股東之一。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鄒明勇。那時,鄒明勇還是資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一科科長。餘某覺得鄒明勇是隻“潛力股”。通過接觸,發現他行事仗義、性格豪爽,相比某些嚴肅又嚴格的政府官員,更容易打交道。

2010年9月,鄒明勇升任安嶽縣縣長。餘某等待多年的機會來了。2011年上半年,他找到鄒明勇,請求幫忙協調安嶽一個保障性安置房建設項目,鄒明勇立刻拍着胸脯答應了。

據報道,鄒明勇接受餘某等人請託後,利用職務之便,幫助餘某等人承攬到該項目。(項目)預估投資3.74億元,綜合回報率45%。簽訂完投資合同後,餘某等人提出送給鄒明勇現金300萬元。沒想到的是,鄒明勇認爲送少了,拒絕了他的“感謝費”。

餘某說:(鄒明勇)當了縣長過後,畢竟(是)百多萬人的“父母官”了,有些時候啊,有可能事情多了,有可能是心裡稍微膨脹點了。

2012年上半年,鄒明勇再次接受餘某等人請託,幫助餘某等人承攬到另一個建設項目,項目估算投資約2億多元。這一次,餘某吸取了“300萬元被拒”的教訓,他明白了要想繼續靠着鄒明勇的權力發家致富,光談感情是行不通的。

鄒明勇於2014年調任資陽市政府辦黨組成員,後任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8年8月,餘某的項目全部投資款項及回報撥付完畢時,他向鄒明勇提出支付1000萬元的行賄款項。經鄒明勇同意,將這1000萬元投入餘某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中。

去年11月,鄒明勇被查。在懺悔錄中他說,“從(自己)幫別人提包轉變爲(別人)爲自己鞍前馬後,虛榮心一下極度膨脹,格局開始變了。對錢的關注度也更高了,自己已陷入了格局,擺脫不了了。”

據報道,鄒明勇所謂的權力格局裡,除了商人朋友,還有自己的家人。其舅兄江某、侄子鄒某君等人均涉案其中。鄒明勇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5000多萬元。

除了收受鉅額好處費外,鄒明勇還涉嫌濫用職權,在安嶽縣一個五星級酒店建設過程中多次超越職權,和該項目承建商“內外勾結”,以“擦邊球”“打招呼”等方式,在未達到兌付條件的情況下,違反合同約定,向該公司撥付資金上億元,造成國有資金流失高達9500多萬元。

“我之前沒有對過賬,這次組織調查過後,我才感覺到可怕,並且我看到這個數字我都有點不相信,但一筆一筆算下來是這麼多。”鄒明勇在節目中懺悔說,“對人民的罪,對國家的罪,對組織的罪,這個單應該由我自己來買,也必須由我來買。”

正副廳長同時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