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 2年內賣屋課45%

爲打炒房,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與「房地合一稅2.0」有關所得稅法修正案規定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持有2年內出售課45%,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政府祭出重稅,以抑制炒房,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

政府在2016年元旦起,實施房地合一稅,仍難以遏止炒房歪風,行政院推出《房地合一稅2.0》方案,加重「短期交易」課稅,由於朝野共識高,政院頒佈修法草案後,1個月內,即順利完成修法。新制在7月1日起適用,若是在6月30日前交易,則適用現制

「房地合一稅2.0」適用範圍現行1.0版本一致,均自2016年後取得房地起算,課稅對象則新增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以打擊預售屋炒作和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爲。

所謂特定股權交易,指的是交易未上市櫃、興櫃股票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房地構成,就得納入2.0版課稅。

新版「房地合一稅2.0」,延長短期交易時間境內個人企業持有房地2年內賣出,課45%稅,逾2年、未滿5年出售課35%,同時進一步規範,境內個人持有房地逾5年、未滿10年出售課20%,持有房地超過10年以上賣出,則維持現制課15%,企業持有房地超過5年,不分持有時間,出售一律課20%。

新制增加排除條款,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若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可適用較低稅率爲20%,同時,增訂防避稅條款,避免有心人士刻意拉高計稅時的可減除項目以降低稅負

《所得稅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民衆黨立委蔡壁如、時力立委陳椒華提醒,房地合一稅2.0修法僅是實現居住正義的第一步,接下來要有囤房稅與租賃市場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