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費架網站協助走失孩童 張寶豔:拐賣婦女兒童應判十年以上至死刑
大陸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寶貝回家尋子網」創始人張寶豔建議,針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起刑點,應該從「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調整至「十年以上至死刑」,而在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量刑部分應該重於綁架罪。她認爲,目前社會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分子的量刑過輕,導致打擊行爲缺乏震懾作用,纔會使得這類犯罪案件不斷髮生。
張寶豔在建議中提到,針對販賣人口問題應該呈現零容忍的態度,尤其對待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應從重從快」,彰顯國家對此類犯罪的堅決態度。她指出,國家必須嚴厲打擊拐賣兒童犯罪,同時也要注重源頭防範,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有力支撐,也需要有關部門的積極作爲,才能讓這種家庭悲劇不再重演。
張寶豔還建議,針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但沒有施予虐待以及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者,可以從輕或是減輕處罰。她強調,收買被拐婦女兒童就是拐賣犯罪的源頭所在,不能成爲從輕量刑的理由,目前針對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犯罪的量刑過輕了。
張寶豔於1962年8月出生,吉林通化人屬於漢族,現任「寶貝回家」志願者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民革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曾夥同友人於2007年自費創建「寶貝回家尋子網」,專門協助被拐、被遺棄和走失的孩童以及流浪乞討兒童返家。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曾榮獲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網易最有態度公益人物獎。
▼張寶豔認爲,目前社會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分子的量刑過輕。(圖/翻攝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