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拐賣兒童數增至17名,公訴機關建議對餘華英判決死刑
2024年10月12日,據央視新聞從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10月11日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建議對餘華英判決死刑。因案情重大,本案將擇期宣判。
10月11日上午,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去年一審時餘華英被指控拐賣11名兒童,被判處死刑。後來警方又查明她拐賣另外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案件被髮回重審,如今這份拐賣兒童名單上的人數增至17人。
據悉,此次重審,檢方新查明餘華英涉4起拐賣案。其中兩起系餘華英與情夫龔某良(已故)合謀作案,在貴州安順,兩人於1993年和1994年先後拐走諶氏兄弟、王氏兄弟,後三名兒童(另外一兒童被兩人遺棄)被拐帶到河北邯鄲,以3500-4000元的價格通過中間人賣給不同家庭。另外兩起則由余華英與丈夫王加文合謀作案,兩人於2002年和2003年分別在大理、麗江拐走兩名兒童販賣至河北邯鄲。
據澎湃新聞報道,王加文因涉嫌脫逃罪和拐賣兒童罪已於今年8月被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未宣判。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現年61歲的餘華英是雲南大理州鶴慶縣人,1984年,餘華英與重慶大足籍男子王加文結婚後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後,餘華英開始外出打工,並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餘華英產下一名男嬰,由於無撫養能力,兩人商定將孩子販賣至河北邯鄲,得到5000元報酬。由此,餘華英和龔某良開啓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1993年,餘華英夥同龔顯良在遵義火車站附近,將一6歲男孩拐帶至河北邯鄲,以4000元價格賣出。此後在1993年8月、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1996年10月等陸續將其餘10餘名兒童拐帶至邯鄲。
餘華英曾兩次因拐賣兒童被捕。2000年,餘華英因涉嫌掛賣兒童被邯鄲警方抓捕,龔顯良逃跑,餘華英被刑拘兩個月後釋放。另一次在2004年,餘華英夥同丈夫王加文拐賣兒童落網,二人以虛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後獲減刑3年,於2009年執行期滿獲釋。
出獄後,餘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後向警方反映情況。2022年6月,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后,餘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
2023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對餘華英提起公訴。2023年7月,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餘華英死刑。
一審後,餘華英上訴。同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未當庭宣判。今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重審。法院認爲,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爲查清上訴人餘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直至此次餘華英重新站上審判席,她面臨拐賣17名兒童的指控。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對界面新聞介紹,原一審已經判處餘華英死刑,被查實的拐賣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到17名,對她的刑罰不可能再加重,判決結果應該不會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