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7位兒童致骨肉分離 餘華英重審被判死刑

拐賣多位兒童的餘華英(左)25日被判處死刑。(圖/截自央視新聞)

大陸社會高度關注的餘華英案,25日在貴州宣判,由於拐賣高達17位兒童,導致多個家庭骨肉分離、甚至有父母爲了找孩子抑鬱而終,餘華英被判處死刑。

據央視新聞,該案發回重審後,公訴機關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追加起訴被告人餘華英拐賣李某等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查明:被告人餘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龔顯良(已故)、王加文(另案)爲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後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7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餘華英爲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爲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餘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餘華英則當庭表示上訴。

中國新聞週刊指出,餘華英賣的第一個孩子是自己的親兒子,以人民幣5000元的價格賣到河北,1993年至2003年她夥同他人拐賣了17名兒童,其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多名被拐兒童家長回憶,餘華英及同夥採取「熟人作案」方式,通過在流竄地租房物色兒童,與被拐家庭成爲鄰居,熟悉後以冰棒、糖果等爲誘餌將兒童拐走。

對於餘華英在開庭時表達的歉意,多名被拐兒童家長表示,不接受道歉,「她把我們搞得家破人亡」。

受害者楊妞花則說,「我見了餘華英5次,今天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看到她垂頭喪氣、雙手發抖,整個過程中她頭沒擡一下,我能感覺到她心裡是害怕的」。

公開資料顯示, 餘華英生於1963年,2023年9月,因拐賣11位兒童,餘華英一審被判死刑,她提出上訴,2024年1月8日,貴州高院認爲,原判遺漏餘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裁定發回重審,如今是重審一審宣判。

新京報報導,2000年餘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刑拘兩個月後釋放。龔顯良在員警來抓捕時逃跑。2004年王加文夥同餘華英拐賣兩名兒童在雲南被抓。餘華英和王加文隱瞞真實身份,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後獲減刑3年,於2009年執行期滿獲釋。她最後一次被捕是2022年6月受害者楊妞花到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報案,警方隨後立案進行偵查。24天后餘華英在重慶市大足區被當地警方抓獲。

人民日報25日中午發表評論指出,一次次拐賣背後,是多少孩子的噩夢,是多少父母的絕望,是多少家庭的破裂。文章強調,對待拐賣行爲,「要嚴打、嚴懲,也要嚴查、嚴防」。「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加強兒童權益保護仍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