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大交易所已制定程序化異常交易監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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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量化交易,又有新消息傳來。

6月7日,滬深北交易所分別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在當天的新聞稿中,滬深北交易所均明確表示,將根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實施細則》相關監管要求,適時以適當方式發佈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爲監控標準。

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到,目前,滬深北交易所已對程序化交易制定針對性異常交易監控標準,內部已經試運行,並將持續徵求境內外投資者意見。

一位券商負責人表示,從歷史經驗推測,可能將延續此前的標準公開路徑,先將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爲的監控標準向證券公司發佈,並預留一定過渡期,由證券公司做好客戶異常交易行爲管理工作,規則基本成熟後再向市場公開發布。其間,預計與傳統做法類似,交易所會在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監控情況,持續優化完善具體標準。同時將通過合規培訓等形式幫助證券公司和各類投資者更好理解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具體要求,督促規範交易行爲,維護好市場秩序。

我國投資者主要通過證券公司參與二級市場交易,是證券公司客戶。此前,滬深交易所2019年向全體證券公司發佈了股票異常交易監測監控參考要點,明確了股票異常交易的定量指標,要求證券公司做好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爲監控。此外,交易所每年會舉辦多次證券交易合規培訓,通過異常交易典型案例等形式傳達監管要求,總體上效果良好。

在異常交易標準公開方面,滬深交易所分別在科創板、創業板開展了試點工作。其中,上交所2019年6月發佈了《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深交所2020年6月發佈了《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整體效果良好。

隨着監管實踐不斷成熟,交易所在總結評估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持續優化完善監控標準,形成了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並於2023年落實全面註冊制時向全市場公開發布。

《實施細則》是首次對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爲做出規定。“這對市場的影響以及對投資者交易行爲的規範意義有待進一步觀察。”一位市場人士說。

在該市場人士看來,當今計算機技術大潮已全面推進,電子化交易成爲現代資本市場運行的一種形態,是全球化浪潮不可避免的推進方向,“在這樣的背景下,保護好中小投資者、維護好交易公平性就更爲重要”。

《實施細則》結合程序化交易行爲特點,對異常交易情形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了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擡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四項異常交易情形,並對相關情形的時間區間要求及行爲要素作了細化。這意味着,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實時監控細則規定的5大類14種異常交易行爲外,還額外明確了四類重點監控的程序化異常交易情形。

根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發生異常交易行爲的,交易所將依規採取書面警示、暫停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

來源:證券時報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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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莎

校對: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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