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乘機赴華旅客須攜帶雙陰性證明
(原標題: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乘機赴華旅客須攜帶雙陰性證明)
新京報快訊 據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消息,11月3日,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發佈《關於搭乘航班赴華旅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通知》。
圖片來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
統一格式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樣本
圖片來自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
爲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1月8日起,自新加坡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旅客(含快捷通道旅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以下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簡稱雙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對從新加坡出發搭乘直飛航班赴華、不經第三國中轉旅客,應於登機前2天內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體各一次採樣、檢測,並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新加坡使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如,11月8日航班,應不早於11月6日進行上述兩項檢測。
(二)對從新加坡出發,經第三國中轉乘機赴華旅客,須在新加坡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中國駐新加坡使館和中國駐中轉國(赴華直飛起飛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
第一次檢測在新加坡進行,並於登機前2天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2天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駐新加坡使館複覈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中國駐新加坡使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旅客。請旅客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公民辦理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
外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健康狀況聲明書小程序網頁版(近期將上線,具體細節另行通知),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及有效護照資料頁。經中國駐新加坡使館複覈通過後,可獲得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航空公司將憑中國駐新加坡使館核發的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驗放旅客。請旅客在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健康狀況聲明書小程序網頁版上線前,外國旅客仍按原申請渠道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送至中國駐新加坡使館指定的電子郵箱:chinaemb.sg@gmail.com,郵件標題爲:“HS+姓名+出發日期(YYYY/MM/DD)”,例如“HS+Lim Smith+20201108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審覈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由申請人自行打印隨身攜帶。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旅客認真閱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爲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目前爲紙質健康狀況聲明書),說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如旅客取得檢測機構出具的兩份檢測報告採樣日期不一致的,以較早者爲準。
(二)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入境規定,以及中轉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鑑於目前其他國家機場檢測條件等情況複雜,新加坡暫未開通旅客經新加坡轉機前往中國內地航線,且樟宜機場內暫不提供轉機檢測服務,強烈建議勿採用轉機方式來新或經第三地赴華。
(三)搭乘臨時航班或包機赴華旅客,應於登機前3天內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體各兩次採樣、檢測,其中第二次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採樣、檢測必須在登機前36小時內完成,兩次檢測須選擇不同的檢測機構。
(四)關於檢測機構。經與新加坡政府有關部門協商,赴華旅客仍可按照新加坡政府公佈的申請方式提出核酸檢測申請,並根據有關部門所提供的核酸檢測機構名單,聯繫核酸及血清抗體檢測事宜。聯繫時請務必確認檢測機構可提供IgM抗體檢測,並能按照前述規定時限出具檢測結果。
(五)如核酸檢測證明和血清IgM抗體檢測證明均爲統一格式(格式見附件),赴華直航航班乘客可持統一格式的上述兩份證明和《直接登機旅客申報表》(該表可自行在使館網站下載打印填寫,無需使館審覈)直接登機。如其中任何一份證明不屬於統一格式,均需向使館申請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目前爲紙質健康狀況聲明書),方可登機。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 +65-64750165(24小時),+65-81296456(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8:30)
領事證件諮詢電話:+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編輯 馬浩歌
來源: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