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通過現增案 臺新金提三點反對

▲彰化銀行召開董事會通過現增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彰化銀行(2801)日前召開董事會,決議將額定資本額從目前900億元提高至1100億元,爲日後增資鋪路,但遭彰銀大股東新金(2887)三席法人代表一致反對,但仍不敵公股多數董事席次優勢,仍順利通過此案;對此,臺新金發表聲明提出三大反對理由

臺新金指出,第一,財政部違約奪取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訟未定,此刻若經由增資行爲變更股東結構,恐有規避契約責任影響訴訟結果之虞,此種不當行爲將再次戕害政府誠信,引發更大的爭議。目前財政部已屬看守狀態,期盼慎勿利用交接期間作出對本案之不當決策

第二, 彰化銀行2015年的每股盈餘約爲1.38元,可分配股利約0.95元,依目前額定資本額,已足以支應今年最多可配發0.6元股票股利,現階段顯無修章提高額定資本額之必要。

第三則因大陸經濟情勢不明,故提高額定資本額的目的,若爲因應大陸業務發展,實認宜再慎重規劃考慮,不宜躁進,待將來經營權爭議有所定論時,彰化銀行若有資本需求,再循相關程序修章以提高資本額辦理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