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落幕 臺新金分6年釋股
彰銀案即將落幕。臺新金控將以現股、交換債及交換特別股等3種方式,於6年內全數出脫彰銀股權。圖爲臺新金控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彰銀案即將落幕。臺新金控將以現股、交換債及交換特別股等3種方式,於6年內全數出脫彰銀股權,未來不會再提名彰銀董事、也不會參與議案投票,徹底裸退,爲折騰16年的彰銀案畫下句點。金管會並宣佈,有條件覈准臺新金併購保德信人壽案,臺新金可望成爲同時擁有銀行、證券及保險的三引擎金控。
以3種方式彈性釋股
財政部表示,尊重金管會和臺新金規畫,目前尚未規畫公股行庫承接持股,估計也不會創造出新的大股東,只要能維持經營權穩定,都樂觀其成。至於雙方正在打的官司,臺新金也釋出善意,期待跟財政部協商和解。
臺新金2005年以365億元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爲單一最大股東,並拿下經營權,未料合併進度不如預期;2014年彰銀改選,財政部挾公股優勢奪回經營權,臺新金因此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雙方對簿公堂。
由於彰銀案未解,臺新金近年多項擴張與併購計劃均踢到鐵板,直至臺新金去年8月以55億元標下保德信人壽,出現轉圜空間,亦被金管會視作解決彰銀案的機會,臺新也同步釋出處分彰銀持股籌資的想法,跨出第一步。
臺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已與金管會達成共識,將在6年內以3種方式出脫所持22.5%彰銀股權,徹底退出彰銀,第1種是現股出脫,第2種爲發行交換債,第3種是交換特別股,因3種工具可彈性運用,加上時間長達6年,處分時間並不短,預估對彰銀股價影響不大。
股份交付臺銀保管
林維俊表示,會立即將持有的彰銀股份全數交付臺灣銀行保管,加上已經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此議案,送交金管會認可。而在將持股交付臺銀的這段期間,除領該領的股息,對彰銀董事人選均是不予提名或推薦。
林維俊坦言,臺新金控於2005年投資彰銀並取得經營權,但2014年喪失經營權且迄今爭議未決,期間錯失許多拓展機會,讓臺新金必須重新思考未來發展策略,也認爲處分彰銀持股換取併購保德信人壽,是重要抉擇。
林維俊透露,在相關釋股承諾函報金管會認可後,就可取得最終覈准函,盼儘快完成保德信人壽交割,未來會更名爲臺新人壽,目前已有董事長、總經理人選,均爲保險專業也獲金管會認可,屆時將擁有銀行、證券及保險三大核心子公司,金控版圖更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