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美國收入要扣30%重稅 財政部:國內收入也要申報
▲臺灣YouTuber今年從美國觀衆獲得的收入要扣30%重稅,網紅敲碗臺美籤租稅協議。(圖/翻攝自YT)
YouTube母公司Google通知YouTuber今年5月31日前主動申報稅務,有申報者只扣「美國來源所得」課稅,但臺灣因與美國沒簽租稅協議,美國所得要扣30%;若不申報,則全球的「總收益」要預扣24%稅。 網紅喊:「進口豬肉牛肉都吃了,何時會有臺美貿易或租稅協定?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也表示,國內網紅所得若屬國內所得,國稅局也會去查。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提出,臺灣網紅爲向美國繳稅議題,蘇建榮迴應,Youtube分潤是網路交易,美國來源所得、美國會課稅;臺灣網紅的國內所得部分,國稅局也會查,要誠實申報。至於租稅協議,因美國新政府才上任不久,政府會持續努力。
網紅「星光奈奈」日前在臉書PO文:「美國要向全世界YouTuber收稅了,臺灣要繳30%,而中國跟美國關係不錯,不用繳或低於10%;對努力經營美國市場的臺灣YouTuber,獲利臺灣政府要抽一手,美國又要抽一手,不是說這時候是臺美關係最好的時刻嗎?進口豬肉牛肉都吃了,何時會有臺美貿易或租稅協定? 」
舉例來說,若YouTuber在平臺賺得100元,其中10元來自美國,另外90元來自臺灣,如果有申報,並表明是臺灣居民,沒有美國公民身分,就只會扣美國收入10元的30%,即3元;但如果不申報,那就是扣全球收入100元的24%,即24元的懲罰性稅負。
財政部官員說,依稅法規定,海外所得屬「最低稅負制」,年度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需要申報最低稅負,稅率20%;如果網紅有申報最低稅負,被美方預扣的稅款,可於國內扣抵,不會臺美雙重課稅、被扒兩層皮。
不過網紅在意的是,美國依網紅國籍(稅務身分)課不同稅。從美國觀衆賺取的收益,將預扣稅率介於0%~30%,不巧臺灣是最高的30%,因臺美雙方沒有簽署租稅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