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敬羣指柯文哲「心裡有鬼」 北市社宅高租金是誤解法治內涵
臺北市明倫社宅4萬月租金引發爭議,市長柯文哲日前向中央喊話,要求訂定社宅租金全國統一標準,但遭內政部反擊,政次花敬羣甚至大酸,「臺北市整天把自償率掛在嘴上,不是因財務有問題,而是心裡有鬼」。花敬羣10日再酸,「這都是市政府或市長對於法治的內涵不瞭解而導致的誤會」。
▲臺北市明倫公共住宅外觀,一房型的內部裝潢。(圖/記者呂佳賢攝)
行政院10日召開例行院會。會後有記者問到,臺北市政府稱房租之所以這麼高,主要是因爲把房屋稅、地價稅等未來成本都計入,但社宅規劃時前10年的房屋稅跟地價稅是免稅,後續成本都必需納入營運成本,將間接轉嫁到承租客。有人建議何不乾脆把社宅營運期間的所有房屋稅、地價稅全部減免?
「這都是市政府或市長對於法治的內涵不瞭解而導致的誤會。」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表示,住宅法在立法的時候,我們用5年有必要再延長5年,這樣的訂定原因是因爲依照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爲特定政策所規定租稅優惠,應明訂實施年限。
花敬羣說,法律規定在立法的時候若要減稅,就要明訂實施年限,但是我們在說明欄或是立法的時候,精神上是時間到了,就再修法再延長,「實質上所以地方政府都瞭解」,臺北市政府內部也都瞭解,這是首長的誤解引導出可能扭曲的結果,導致算成本的時候,把房屋稅、地價稅算進去,而且算得比例非常高,「這都是一些誤會導致的錯誤」。
花敬羣表示,只要大家講清楚,以後就朝這方向調整,實質上是讓大家放心,而且臺北市的社會住宅相關法制、市府自治條例,也明文規定社會住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免徵」,訂在裡面就代表免徵,所以本來就沒有10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