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子公司產品銷售將迎來統一監管規則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李延霞中國銀保監會25日發佈《商業銀行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從劃定銷售機構範圍釐清產品發行方和銷售方責任規範銷售機構和人員行爲等方面對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進行統一規範。

辦法將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分爲兩類:一類是銷售本公司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理財子公司;一類是接受銀行理財子公司委託銷售其發行理財產品的代理銷售機構。代理銷售機構現階段爲其他銀行理財子公司和吸收公衆存款銀行業金融機構

辦法規定了理財產品銷售機構及其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的禁止行爲,包括誤導銷售、虛假宣傳、與存款或其他產品進行混同、強制捆綁和搭售其他服務或產品、誘導投資者短期頻繁操作、違規代客操作、強化產品剛兌、私售飛單”產品等方面。

辦法強化理財產品銷售流程管理,對宣傳銷售文本、認贖安排、資金交付與管理、對賬制度持續信息服務等主要環節提出要求。同時要求建立健全投資者權益保護管理體系,持續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銀保監會表示,發佈實施辦法有利於規範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產品銷售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下一步將持續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不斷完善銀行理財子公司監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