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雲浮試行開辦“商轉公貸款” 申請人需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

新京報訊 9月12日,廣東省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稱,9月13日起在全市範圍內試行開辦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簡稱“商轉公貸款”)。

對於商轉公貸款的辦理要求,通知明確,商轉公貸款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及其配偶沒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已正常歸還貸款1年(含)以上,且處於正常還款狀態;取得商業貸款銀行出具的《雲浮市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意書》;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已辦妥不動產權證書,並可正常辦理第二順位抵押;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僅存在商業貸款設定的抵押權,同時不存在查封、扣押、凍結、設立居住權等權利限制情形。

此外,從額度和期限來看,通知顯示,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超過商業貸款餘額和房屋評估價值;商轉公貸款期限不超過商業貸款剩餘年限。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