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中心未開展異地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業務

武漢公積金中心未開展異地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業務​​​​​​

問:希望武漢市開通存量房異地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我們買房時武漢市沒有異地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業務,通過商業貸款購買住房後,政策調整爲可通過異地公積金辦理貸款業務,但是已經購買住房的人,無法通過異地辦理商轉公,要求必須在武漢市購買半年公積金後才能商轉公,對於存量房用戶是不公平的,而我們只能通過提前還貸減輕貸款壓力,希望儘快調整。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10-24:《武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武公中規〔2020〕3號)第五條貸款對象規定:凡在武漢地區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時辦理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必須以本人或配偶名義申請商轉公貸款。在辦理商轉公貸款時,貸款主體必須是在我市按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 近年來,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一直處於95%以上的高位運行,爲優先滿足本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剛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需求,促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平穩健康發展,武漢公積金中心未開展異地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業務。 您的公積金繳存地爲深圳市,並未在我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依據現行商轉公貸款的相關政策,您不具備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條件。【經辦單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

來源:武漢城市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