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當"廉價勞動力"? 山東一職校強迫實習引爭議

標題學生被當“廉價勞動力”? 山東職業學校“強迫”實習引爭議

新華社北京9月22日新媒體專電記者許晉豫 王志)近日,有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大二學生在網上反映:“剛上大二就被學校派去實習,每天工作12小時,工作10天只發了700元工資部分學生出現過敏症狀,而且不實習就不允許畢業”。相關專家指出,實習是職業教育必不可少的環節,實習過程中,學校需處理好多方關係,保障學生權益

學生:開學就被派去實習,每天工作12小時

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是2001年成立的民辦高等專科學校。近日,該校大二學生在網上發佈工作場景照片、聊天記錄內容,反映開學後就被學校派到江蘇崑山的一家工廠實習,不實習就不允許畢業,每天工作12小時,一些學生出現身體過敏的症狀。有學生提出,學校還對不按照要求參加實習的學生做出實習成績爲0,緩發畢業證一年的處理。

對於上述情況,該校學生似乎見怪不怪,在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的貼吧上,網友收信人000”說:“正常,我們當初大一就出去實訓,在青島,唯一比你們好點兒的就是工資高點兒,每天干活時間短點兒。”還有網友表示:“這都算好的,我們大一下學期就去流水線實習了,寒假都沒過。”

記者採訪到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某大三學生,該學生目前正在學校指定的某企業實習,此次實習時間將長達半年多,這樣的指定企業共有10家左右。據該學生介紹,此前他上大二時也曾實習過1個多月。而且部分大一學生也會被派去實習,一些學生還曾被派到煙臺某集團企業的流水線上工作,工資可達3000多元,但是很辛苦。

“關於實習,除了要求留在實習崗位,學校沒有其他要求。”有受訪同學說,學生不應該過早實習,“我們在學校的時間太短,那麼多學費白交了,感覺爲了個畢業證不值得。”

實習是否強迫?學生是否被當“廉價勞動力”?

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副院長蔣元濤告訴記者,今年9月8日,學校組織2015級計算機專業210名學生到江蘇省崑山市某企業開展爲期3個月的頂崗實習,並簽訂了三方協議。實習學生在企業主要從事電腦組裝、檢測、維修等工作。

——每天工作時長超過8小時?蔣元濤說,學生在這家企業實習期間的正常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8小時外按照加班計算工資。由於最近實習企業訂單較多,因此需要加班。目前,學校正在與企業協商,確保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

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門發佈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並在第十六條中規定: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實習單位不得有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顯然該學校和實習單位的一些做法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

——不去實習就不發畢業證?校方稱,頂崗實習屬於人才培養方案的必要環節,學生不參加頂崗實習或頂崗實習考覈不合格者,即沒有完成必需的教學環節,不能取得畢業資格。而受訪學生表示,他在升入大三後被告知不去指定企業實習則緩發畢業證一年,並表示去學校指定工廠實習也是“不敢反抗而已”。

——學生被當成“廉價勞動力”?蔣元濤告訴記者,這批學生所在的實習企業實行計時工作制,按照每天工作8小時,實習學生的月平均工資在2400元左右,實習學生與其他同類別員工享受同等待遇。由於企業一般每月10日發放工資,要等到10月10日纔會發放第一個月的工資,不存在“十天只領到700元工資”的情況。而受訪學生表示,其工資雖能按時發放,但勉強達到同類員工工資的80%,並且“加班沒加班費”。

——實習崗位工作內容與專業不對口?有學生表示,其實習崗位與所學專業沒有任何關係。校方迴應稱,學習計算機軟件等技術離不開對計算機硬件知識的掌握,這批學生的實習崗位與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不存在學生實習工作與專業毫無關係的問題。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職業與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和震說,大三之前學生處於熟悉工作流程階段,專業不對口無可厚非,但是大三的實習則要與所學專業對口。

——三方協議能否保障學生權益?針對學生質疑三方協議沒有約定學校對學生的義務,擔心一旦發生事故學生權益將得不到保障。校方迴應,實習期間學校已爲學生購買保險,並且實習學生作爲在籍學生,一旦發生意外,即使三方協議沒有將相關事項列入,學校也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責任

專家:實習必不可少,校方需保障學生權益

對於高職院校學生實習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專家認爲,實習是高職院校教育計劃中必不可少的環節,但高職院校必須圍繞培育人才這個核心,處理好各方的關係,切實保障學生權益。

“國內不乏勞動密集型企業,找到實習單位雖易,但提高實習質量是職業學校的責任所在。學校要圍繞培養人才這一核心處理好與企業、學生的關係,保障學生權益。”和震說,產教結合、校企合作已得到世界各國職業教育的認可,我國的職業教育經過多年的探索,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不能因爲一些學校出現問題而全盤否定。

在實習過程中如果遇到侵權行爲,學生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北京煒衡律師所律師羅宇華說:“學生與實習單位未建立起真正的勞動關係,所以不能由勞動法來調整,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爲來處理。就實習中存在不合理情況,建議學生可向當地教育部門投訴。”

蔣元濤表示,針對此次學生實習中出現的問題,山東聖翰財貿職業學院將從強化實踐育人功能,把學生實習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緊密結合,強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嚴肅性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管理體制;注重學生合法權益的保護;推動學生實習的全方位管理等方面不斷改進。

(原標題:學生當"廉價勞動力"? 山東一職校強迫實習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