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告vivi侵權案判了!後者賠償獲利金額的3倍

(原標題:vivo告vivi侵權案判了!)

每經編輯 胡玲

12月12日,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微信公衆消息,近日,福田法院在一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機制,對侵權人按照獲利金額的三倍確定賠償數額

2012年9月21日,維沃公司註冊了第9773708號商標(圖1),覈定使用商品爲第9類中的變壓器(電)、導航儀器、電傳真設備電話機、電子信號發射機、電子信號發射器、內部通訊裝置手提電話、天線熒光屏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該商標曾被認定爲馳名商標。

2019年,維沃公司起訴深圳市某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通公司”)、深圳市某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訊公司”)。

圖片來源: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據悉,某通公司在其生產手機產品上使用“vivi”作爲商標(圖2),並將“vivi”作爲手機品名,註冊了域名爲“vivi-china.com”的網站宣傳使用了“vivi”作爲商標及品名的手機產品,同時在某寶網通過數十家店鋪進行大規模的宣傳和銷售

某訊公司在某寶網上註冊名爲“某訊科技”的店鋪,通過該店鋪銷售多款被告某通公司生產的使用了“vivi”作爲商標(圖2)以及品名的手機產品,並且銷售數額巨大。

圖片來源: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維沃公司認爲上述兩公司大規模惡意攀附、搭便車的行爲嚴重侵犯了其對第9773708號(圖1)註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給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遂向福田法院訴請兩公司停止侵權並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及相應維權合理開支。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提出對其判令懲罰性賠償,法院予以支持。

根據原告註冊商標的知名度高低、被告某通公司侵權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酌定賠償基數可能偏低的情形,法院按照上述確定的獲利金額的三倍確定被告某通公司的賠償數額,即103.5萬元。

查明,被告某訊公司銷售vivi手機的交易金額已達95萬餘元,法院綜合考慮,酌情確定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

一、被告某通公司應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773708號(圖1)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即立即停止在網站“www.vivi-china.com”宣傳帶有圖2標識的手機產品,停止生產、銷售帶有圖2標識的手機產品,去除庫存侵權產品上的侵權標識;

二、被告某訊公司應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773708號(圖1)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即立即停止銷售帶有圖2及圖4標識的手機產品,去除庫存侵權產品上的侵權標識;

三、被告某通公司應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3.5萬元及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10萬元;

四、被告某訊公司應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及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2.6萬元;

宣判後,被告某通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