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京城銀行行員盜領案 聲押林女及友人獲准

臺南地檢署偵辦京城銀行總行林姓行員,涉嫌盜領客戶存款2600多萬元案,檢察官聲押林、許二人獲准。(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京城銀行總行林姓行員,涉嫌盜領客戶存款2600多萬元案,初步查出承辦林姓理專因賭博和操作股票失利,才與許姓友人共同犯下盜領挪用戶的存款,檢察官7月底聲押林、許2人獲准。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指出,檢方日前接獲京城商業銀行林姓職員涉嫌盜領與挪用客戶資金數千萬元之情資,立即指揮警、調積極蒐證。由檢察官李駿逸許華偉李尚宇周韋志等4位檢察官,於7月27日指揮警調單位50名,在臺南市「京城商業銀行」等8個處所,同步執行搜索。現場查扣帳戶存摺、基金申購資料、取款憑證一批,及包括一輛賓士車在內的4輛自小客及現金7萬元等物,並傳喚林女等11人到案。

檢方調查,林女被賭所害,她因賭博和操作股票失利缺錢,陸續向京城銀行客戶佯稱保單期滿可將款項續約而不贖回,可代爲下單購買基金,使客戶陷於錯誤,而交付現款、存摺暨印鑑章及已填載完成之取款條交給林女,林女再找無業的友人許爲雄,共同利用客戶交付之帳戶資料,將帳戶內款項提領朋分花用殆盡,一直到今年7月13日離職,盜領挪用金額至少2千萬元(銀行自行清查指2600多萬元)以上,相關侵佔資金被害人細目正由檢方清查中。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林、許2人涉犯銀行法業務侵佔及刑法之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藏匿贓款及逃亡之虞,7月28日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全案將正擴大追查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