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產的新能源車專屬保險
受特斯拉影響,新能源車險也被推入了漩渦,暴露出定價難、監管缺失的短板。關於新能源專屬車險何時落地的探討也成了輿論焦點。相較於傳統汽車,新能源車在車身結構、動力系統、使用場景、維修保養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區別,隱私風險特徵和事故原因也呈現一定特殊性,這也造成了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難產”。不過,監管層已經表態,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正瞄準這一領域的空白。
特斯拉“投保受限”不實
4月21日,保險業內流傳出了這樣的消息:部分省市有險企暫停爲特斯拉車主新上險乃至收緊續保政策。不過,4月21日,被傳聞波及的平安產險對消息做出否認,稱公司沒有“在部分省市暫停爲特斯拉車主新上險”的情況。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亦採訪多家財產險企,未發現其他特斯拉汽車承保不正常消息。如太保產險便表示,目前沒有對特斯拉品牌進行限制,承保經營正常進行。“新能源汽車是國家支持的產業領域,我司積極研究風險特徵,服務於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的需要。我司車險經營一直致力於高質量發展,做好綜合風險評估,不會對品牌做限制。”相關負責人如是表示。
新能源汽車領域“帶頭大哥”特斯拉的“馬失前蹄”以及甚囂塵上的流言,使得其背後的新能源汽車保險亦駛入大衆視野。那麼,與傳統燃油車上險相比,新能源汽車上險有何特點?
“爲新能源汽車的新車上險時,尤其要注意上好自燃險。”網約車司機張藝(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新能源車相比傳統燃油車更容易自燃,充電電池長時間充電較爲危險。
北京商報記者採訪多位新能源汽車車主獲悉,二者最主要的區別,集中在新車首次上險方面。“因新能源車本身具有‘補貼’這個概念,在投險的時候一般會按照補貼前的汽車總價計算保險,但在實際承保內容上,一般則按照補貼後的價格來計算。”家住北京東城的李雪如是介紹。
同時車主劉思亦指出,新能源車可能因爲車企不一樣,遇到的情況也不一樣。比如會遇到車機系統死機、卡頓等情況,而這些不屬於理賠範圍。
新能源車險爲何定價難
儘管傳聞不實,但背後折射出的新能源汽車承保供需問題的確值得思考。
“第一年的新能源汽車都不敢保,沒有理賠數據,我們根本不敢定價。”一位保險營銷員向北京商報記者如是透露。同時,另一位財險公司負責人亦表示,公司並未開展新能源車險相關業務,一方面是缺乏經驗數據,另一方面是部分同業在新能源車險方面賠付率很高,令險企望而生畏。
“保險公司缺乏新能源車的歷史數據,在自主定價選擇上有差異。”愛問保險CEO龐博對此如是分析。龐博指出,新能源車需要按照新能源車的構造來重新制定保險責任,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缺乏歷史數據積累,而新能源車搭載的技術也都是比較前沿的技術,如ADAS、無人駕駛技術等,所以行業定價還沒有統一。
同時龐博直言,目前保險業內並沒有新能源車專屬汽車條款,新能源汽車還是在按照傳統汽車保險條款投保,而這導致了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是電池問題,車險責任裡沒有包含電池的責任,而電池價格也影響了車損的定價;其次是構造問題,比如新能源車沒有發動機,這需要在現有條款中勾選除外附加責任;最後是新能源車殘值比較低,按現有車險條款折舊也是有問題的。”對此,龐博解釋道。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和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儁生亦分析稱,新能源汽車風險環境較爲複雜,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存在不確定性、火災風險數據和信息有待積累、電池壽命與性能對理賠存在挑戰、環境影響導致責任與聲譽風險、供應鏈與產品召回存在風險,以及網絡安全風險等。
示範條款相關工作已啓動
不過,針對新能源車險的監管系統建設進程並非一片空白。北京商報記者梳理髮現,早在2018年,監管就組織行業協會進行了研究論證,發佈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條款》,同時向行業內徵求意見。但目前,該條款仍未落地。
日前在銀保監會2021年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財險部主任李有祥便表示,車險綜合改革方案中提到支持行業根據新能源汽車風險特點開發專屬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這也是監管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具體而言,李有祥所指的,是去年9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範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裡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目前相關工作已經啓動,我們正在指導行業協會開始擬定新能源汽車專屬的示範條款。”李有祥表示,下一步會根據改革工作部署,指導行業協會力爭早日推出新能源車保險示範產品,爲新能源車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風險保障,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除了完善監管規定系統外,業內人士亦從深入研究新能源車風險特徵、加強科技應用和保險責任等方面提出建議。
如對於車輛風險,朱儁生指出,新能源車電池易損易泄漏,高溫自燃、涉水、雷雨天氣、帶電維修以及家用充電設施損壞或充電過程中會導致意外事故。對此他建議,加強碰撞試驗,深化車輛耐撞性、可維修性及維修經濟性研究,完善汽車安全指數研究,夯實定價和產品開發基礎。
而在加強科技應用方面,朱儁生則提出,數據科學的發展可推動定價的創新,同時爲確保價格競爭優勢並管控風險,精算師和數據科學家應大幅增加,而機動車裡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的探索亦應推進。
拓展財產保險方面,朱儁生表示,可在高壓電池火災、爆炸引起的財產損失,以及電池過度充電或電源連接問題引發火災導致財產損失方面進行拓展。
拓展責任保險方面,朱儁生指出,產品責任險方面,要注意新技術、新零部件、更快開發週期、更短測試周期;職業責任險方面,要注意嵌入式軟件增多,需要第三方軟件和技術提供商支持;僱主責任險方面,要注意新產品、新工藝相關的風險敞口;網絡安全保險方面,則要注意數據使用和連通性增加,需防範信息技術安全風險導致欺詐、勒索和盜竊風險。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