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案一審遭判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20年,今天下午進入法院一審宣判,林姿妙下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宣判,面對現場媒體詢問,強調自己「光明磊落」、「我沒有做壞事」。記者胡經周/攝影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全案今天下午進入法院一審宣判,林姿妙遭判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另遭判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另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處有期徒2年6月、褫奪公權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依地方制度法停職。

林姿妙下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宣判,面對現場媒體詢問,強調自己「光明磊落」、「我沒有做壞事」。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20年,今天下午進入法院一審宣判,林姿妙下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宣判,面對現場媒體詢問,強調自己「光明磊落」、「我沒有做壞事」。記者胡經周/攝影

宜蘭縣長林姿妙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20年,今天下午進入法院一審宣判,林姿妙下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宣判,面對現場媒體詢問,強調自己「光明磊落」、「我沒有做壞事」。記者胡經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