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蹲冤獄9年! 被控槍殺運將判無期 林金貴再審改判無罪
林金貴(左)11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運將被判無期徒刑定讞,高雄高分院歷時1年多審理,7日逆轉改判無罪,仍可上訴。(劉宥廷攝)
多年前發生在高雄鳳山區的林金貴槍殺運將案,嫌犯林金貴從被捕到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一路喊冤,經冤獄平反協會介入後三度爲他聲請再審,去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以發現新證據爲由裁準再審並釋放關押近10年的林;高雄高分院歷時1年多審理,7日逆轉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該案發生在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多,高雄鳳山區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槍殺,被2名目擊兇嫌下車的民衆自後追趕,途中還回頭持槍威嚇2人不要再追,雖然此過程被路邊監視器拍下,但光線不足面貌模糊;警方依目擊者指述、監視器拍下的嫌犯逃逸身影,描繪出「長髮及肩」畫像。
另警自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與其交往密切的林姓按摩女;林女指認恩客林金貴很像此人,林在5個月後被警逮捕,儘管他矢口否認、通過測謊,仍被依槍砲、殺人等罪起訴,2010年判無期徒刑定讞。
冤平會自臺南監獄接獲申冤,曾2度聲請再審遭駁,直到林的姐姐在家裡翻箱倒櫃,找到1張弟弟案發前2個月,也就是2007年3月5日到花雕照相館拍攝的大頭照光碟,照相館老闆作證照片爲真,加上皮膚科醫師提供毛髮生長速度不可能2個月就及肩的專業意見、中央研究院以3D鑑定方法交叉比對研判監視器與大頭照不屬同一人可能性較高,證明林金貴在案發時應仍是短髮,與監視器拍到的長髮兇嫌不符,開啓林金貴的平反之路。
2審合議庭認爲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林涉案,所以判決無罪;冤平會的義務律師團、獲殺警案再審無罪的鄭性澤等到場旁聽聲援,擠滿法庭,宣判當下全場掌聲;林金貴也難掩心中激動,眼眶泛紅感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