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遺失嘉義地檢署判賠174萬
2萬多公斤的不鏽鋼線材居然不翼而飛?嘉義地檢署9年前因懷疑日康金屬公司負責人楊義村夫婦,購買來路不明的不鏽鋼線材16卷,扣押鋼線材,2人遭起訴但獲判無罪確定,欲索回扣押物,地檢署卻稱「不見了」,憤而訴請國家賠償,最高法院昨判決嘉義地檢署須賠償174萬多元確定。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林俊良表示,尊重判決,國賠所需經費,將向法務部專案報告申請。另外,地檢署已分案偵查當初保管人是否涉及侵佔等罪,並且求償。
楊義村夫婦在廢棄物回收業界名氣不小,家族經營日康金屬、信元金屬等公司,被國稅局認定逃漏營業稅4223萬元,連同罰金共應繳納8446萬稅款,楊打行政官司敗訴定讞;而楊的女兒是信元負責人,去年因拒繳營業稅3807萬元,遭行政執行處管收。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金星2006年接獲蔡姓女子報案,指稱她的鋼線材失竊,檢察官指揮偵辦,懷疑楊義村夫婦向顏姓男子購買的16卷、重達2萬多公斤不鏽鋼線材,就是蔡女遭竊的鋼線材。
檢察官於是指示將扣押鋼線材,交由蔡女保管在水上鄉大侖村車場,因嘉檢無管轄權,將案件移臺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結後,將楊義村夫婦依贓物罪起訴,但法院將2人判決無罪確定。
楊義村夫婦隨後向嘉檢索討扣押物,但蔡女稱,保管在車場內的鋼線村已不知去向,他們於是要求地檢署賠償價值174萬4470多元的不鏽鋼線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