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州之後 佛山市房票也要來了

財聯社1月11日電,佛山市日前印發《佛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被徵收人可選擇房票等方式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