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制憲公投爲統獨「直球對決」 中選會無需越俎代庖
▲總統蔡英文日前出席憲改議題論壇時表示,「修憲是國家大事,需要朝野合作才能達成」。(圖/總統府提供)
媒體報導,針對中選會今年10月16日駁回臺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所領銜提出的兩項制憲意向公投案件。日前辜寬敏特別委託律師黃帝穎,親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的行政訴訟(亦即准許兩項制憲公投案通過),同時在狀紙內請求釋憲云云。兩項公投案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臺灣現狀的新憲法?」,以及「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啓動憲法改造工程?」兩案。
據悉,律師黃帝穎遞狀完解釋,中選會此番駁回兩項公投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不符合重大政策創制」,二爲「主文內容不易理解」。唯黃帝穎強調,中選會雖以不符合創制重大政策予以駁回,但在憲法中有關創制複決權,並無「具體明文」如此特別限制,且站在臺灣民衆的立場來說並不會真的聽不懂,辜寬敏提出的就是一個「新憲的創制」,請求蔡總統推動臺灣新憲法,本質就是要求推動符合臺灣現狀的一部新憲法。
▲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指出,除了就中選會駁回制憲公投提出行政訴訟之外,未來制憲基金會將進一步推動新憲運動常態化及組織化。(圖/臺灣制憲基金會提供)
坦白說,對早已歷經三次政黨輪替「滄桑」,與藍綠政治意識形態「惡鬥」的多數臺灣人民,當然不會不知道辜寬敏先生葫蘆裡賣的是究竟什麼藥?因而,在不易明確定義且釐清何謂「重大政策創制」前,在尊重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最高原則,與相信人民的眼睛雪亮下,中選會毋寧只需要把「公投的投票程序與整個行政過程」辦好、辦完即可,完全不用越俎代庖地扮演起攔路虎、太上皇與多餘不必要的程咬金角色。
其次,筆者雖然反對臺獨,然而,套句政治學ABC的大哉問就是,「我不認同你,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們與其讓所謂「國家正常化」的議題在那遮遮掩掩的「愛吃假小心」,說實話,經過這幾年的無盡折騰與統獨意識形態的真假鬥爭,乾脆就讓這個困擾臺灣政治紛擾已久的「僞議題」,好好地做一次「直球對決」。准此,基於臺灣2,350萬同胞纔是國家「真正主人」的身分,筆者雖然不支持辜寬敏的理念,但卻願意理解並接受他的公投制憲案直接交付臺灣人民「做裁判」,誠如立法院長游錫堃曾言,民主政治確實就是一門「歡喜做、甘願受」的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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