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指導意見服務保障民企改革發展
本報長沙11月18日電(記者張吟豐 通訊員呂亮)11月18日上午,湖南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該院出臺的《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的相關情況,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
據瞭解,該《意見》共20條,由宗旨、理念、舉措、機制四部分構成,主要有堅持依法保護、強化民事檢察、強化行政檢察、強化公益訴訟檢察、助力企業治理、開展專項監督等十個方面的內容。“該《意見》體現了‘四大檢察’全面發力,‘懲治、保護’雙輪驅動,‘理念、技術、制度’三維並進、上下一體共擔使命的特點,彰顯了湖南檢察擔當。”參加此次新聞發佈會的企業代表說。
根據《意見》,湖南檢察機關將建立完善涉民營企業控告申訴“綠色通道”,充分運用12309檢察服務中心及時受理涉民營企業控告申訴案件;明確專人處理民營企業訴求,嚴格落實以書面形式“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的要求;加強對涉民營企業控告申訴案件的跟蹤監督;健全與工商聯涉民營企業案件信息互通、信訪協調、投訴督辦機制。
同時,《意見》還提出,既要依法懲治危害民營企業的各類刑事犯罪,又要關注落實依法平等保護的具體措施,尤其是要關注因生產經營而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人員,關注民營企業的經營者、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在具體履行職責中,堅持“少捕少押慎訴”的司法理念。要求審慎適用財產性強制措施,實行辦案對企業經濟影響的評估,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等,爲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