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悍將遵照聯盟領隊會議決議 不予聘用納飛猛
▲納飛猛(Yamaico Navarro)。(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中職23日召開會議,確認富邦悍將新洋投納飛猛不能登錄,富邦球團隨後發表聲明,同意聯盟做法,將不予聘用。
會長蔡其昌在會議後表示,開會討論不同意登錄,「謝謝富邦,經過剛剛討論,接受聯盟建議,這位洋將是否涉及司法問題,尊重每個案件司法判決,看完都是不起訴,但站在聯盟角度,臺灣職棒經歷過這麼多風雨,我們對於選手聘任要求,對於我這會長,要採取高標準,決定不予登錄。」
富邦球團全文聲明如下
「自2016年起即開始關注納飛猛(Yamaico Navarro)在日職的表現至今,並透過其所屬經紀公司瞭解過往的相關事件,考量各案件最終均未受到當地政府起訴,故納飛猛並無任何前科紀錄,亦即無犯罪事實,符合聯盟規章第94條之未曾有犯罪之情事,且後續納飛猛仍陸續於美、日、韓等各國職棒出賽,遂本球團亦同意給予合約簽署機會。
納飛猛過往相關事件經本球團向經紀人查證照會後,相關資料說明如下並提交聯盟於今日領隊會議中討論,希望藉此機會釐清聯盟規章對於外籍球員聘用標準之定義。經領隊會議討論後,認爲納飛猛雖無前科事實,但其行爲仍具有爭議性,故富邦球團將依照會議結論,決定不予聘用。
相關事件由納飛猛所屬經紀公司說明:
(1)2012年於美職小聯盟發生酒駕案:未遭當地政府起訴,由當時所屬球團帶回管教輔導後,仍正常於美職小聯盟出賽,後續亦於2014年起加盟韓國職棒正常出賽。
(2)2016年於日職發生春訓期間被發現行李內有子彈案:因多明尼加可合法申請持有槍械,納飛猛未發現行李有誤夾帶到一顆子彈,從多明尼加一路到日本,再從日本到沖繩參加春訓,於沖繩春訓結束返回日本時在機場被查獲。經日本警方調查後,獲不起訴處份。納飛猛事後親自寫信向球團及日職聯盟,爲自己無意之過道歉,並接受羅德球團罰款及禁賽處分。後續即正常於日職出賽至合約結束。
(3)2018年於多明尼加發生持槍案:經紀人表示,當時納飛猛因駕車時車內音樂過大遭警方攔下盤查,並於車廂內找到一把手槍。由於多明尼加若經註冊登記許可後,經出示許可執照(registration)即可合法擁有槍支,但Narvarro當時隨身攜帶之許可執照已過期,但隨後經家人即律師協助補辦資料後,警方即結案不予起訴,後續仍正常於墨西哥棒球聯盟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