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完現金股利又要現增 銀行局要金控想清楚

各大金控想發放「誘人」的現金股利銀行局局長莊琇媛23日提出三大檢視條件,一是與以往股利配發率相比,此次比率是否偏高?二是銀行及壽險公司上繳股利時,是否已將壓力測試結果納入考慮,已有足夠的資本適足率及金融韌性,三是不樂見金控剛發完高額現金股利,又馬上要辦現增。

保險局亦表示,原本申請要發放現金股利的保誠人壽,目前又表示要再「完整評估」,因此到3月23日爲止,沒有接獲任何一家壽險公司申請核發現金股利。

莊琇媛強調,有主動去了解各金控、銀行今年的股利政策,但沒有事先審查或禁止發放現金股利,各銀行要先提列完30%的法定盈餘公積後,且將去年已訂定的壓力測試結果納入計算,確定有足夠的資本適足率,可因應未來金融環境變化,莊琇媛說:「不要發給股東現金股利,又要現增,要跟股東拿錢,哪個比較容易?」

即不樂見部分銀行明明資本適足率不夠強勁,還要上繳大量現金給金控母公司,去發放高額現金股利,之後再由金控母公司現金增資、募集資本,再來增資銀行。

金管會在去年12月24日時即已明確表示,國銀規劃2021年盈餘分派時,要依法提列30%的法定盈餘公積,且要應考量疫情高度不確定性及其對整體經濟發展、獲利能力資產品質及資本適足性的影響,加上這次壓力情境測試結果,在維持資本充實、財務結構健全及可妥適運用資本以支應經濟發展下,審慎衡酌盈餘分派方式

同時,金管會也將視個別銀行壓力測試的結果,在必要時要求該銀行採行強化損失吸收能力監理措施,也就是會要求增資、降低風險性資產等,所以莊琇媛要各銀行想清楚,不要先發出現金,後面還要跟股東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