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座人頭炒股 違反《證交法》遭訴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董事長涉嫌炒作自家股票被依 違反《證交法》起訴。(圖/翻攝自必翔實業官網)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創辦人伍必翔、董事長蔣清明夫婦被控涉嫌炒作自家股票,臺北地檢署今年5月約談2人到案,各諭令伍、蔣以200萬、300萬元交保。北檢歷經4個月調查,今天偵結本案,認定伍必翔不知情,另伍妻蔣清明則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

據瞭解,檢方認爲伍必翔對妻子人頭炒股不知情,另伍妻蔣清明則認罪,供稱丈夫不知情,是她一人所爲,檢方依法起訴。

檢調懷疑,必翔實業股價自2014年5月間至2015年底,有多個區段出現異常交易,股價從最低的每股30元一路炒作至最高的每股74元,金管會懷疑其中有人爲操縱炒作,將本案函送檢調偵辦。

檢調今年5月間展開偵辦,約談伍氏夫婦等人到案。當時北檢訊後,認爲伍氏夫婦違反《證交法》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伍必翔200萬、蔣清明300萬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

必翔實業甫因第1季財報難產,而連吞10根跌停板,已經證交所公告停止交易,旗下興櫃公司必翔電也被處以終止興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