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前…最低工資法三讀 最重罰僱主150萬
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設立研究小組,並明定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新臺幣150萬元並公佈姓名。圖爲服務業示意圖。記者曾原信/攝影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僱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條文並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納入審議最低工資應參採指標,同時得參採勞動生產力年增率等十項指標。對違反最低工資的僱主,最高可加重處罰一五○萬元,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
蔡英文總統在二○一六年提出「最低工資法」的政見,主張把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層次,歷經七年多,終於在卸任前完成立法。勞動部表示,將盡速籌備審議會及研究小組等各項建置工作,讓本法順利上路施行。
藍憂徒具形式打假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最低工資法完成三讀,但預期最後會徒具形式,無法發揮實質功能,民進黨是打假球。民衆黨團總召邱臣遠也指出,最低工資法被遺忘七年,大選到了才忽然被想起,凸顯執政黨對勞工的漠視。
民衆黨立委賴香伶批評,要不是副總統、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一聲令下,民進黨團或勞動部也不會把版本在十天之內送到立院。國民黨立委林爲洲則諷刺表示,因爲選舉,所以能夠三讀,「我還是要感慨地說一聲選舉萬歲」。
現行基本工資調整是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法律位階爲行政命令,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等七項資料研究,因此基本工資未必每年都能調升;爲了確保勞工合理的最低工資,蔡總統在二○一六年提出「最低工資法」的政見。
將設最低工資審議會
該法案在立院初審及黨團協商後,最終保留四條關鍵條文,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組成、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定位角色,還有違法廠商不得參加政府採購等條文,昨在立院院會討論時表決;但在野黨團提案均遭否決,全案依民進黨團修正動議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設委員廿一人,包括勞動部長任召集人,同時爲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的組成包括經濟部代表一人、國發會代表一人、勞方代表七人、資方代表七人及學者專家四人,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均爲無給職。
三讀條文明定,最低工資的審議,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同時得參採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及最低生活費。
罰則部分,勞工與僱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僱主或事業單位兩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違者除公佈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