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 僱主不當勞動行爲將加重處罰

立法院議場外觀。(圖/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三讀通過《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立委認爲《工會法》針對不當勞動行爲之罰責過輕,以致屢屢出現透過不當勞動行爲打壓工會及工會幹部之違法情事,此次三讀修正後,將罰鍰從3萬至15萬提高至10萬以上,50萬以下。

立委認爲現行《工會法》針對不當勞動行爲之罰責過輕,無法有效抑制僱主從事不當勞動行爲,認爲有必要加重違法相關罰鍰。

修正條文明定,僱主或代表僱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相關規定,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決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僱主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其名稱、代表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