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凶手父母時隔一年登報道歉,受害女童母親:不接受
(原標題:大連13歲凶手父母時隔一年登報道歉,受害女童母親:不接受)
“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某偉、莊某傑,作爲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
11月7日,行兇者蔡某某父母在紙質版的《大連日報》上登報道歉。來源:受訪者賀美玲提供
11月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大連10歲被害女孩淇淇(化名)的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行兇者蔡某某父母當日在紙質版的《大連日報》上對淇淇一家登報道歉。
道歉信中寫道,“我們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對於道歉信,賀美玲告訴澎湃新聞,她和律師並不接受。“這個道歉,我們等得很被動。”賀美玲說,淇淇被殘忍的殺害已有一年多時間,其間,行兇者父母自始至終沒有當面說過一句道歉,“任何表示都沒有,有心意道歉的話,可以登門道歉。”
賀美玲稱,女兒淇淇的遺體至今仍未火化,她表示要等到賠償,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
此外,賀美玲還發微博稱,蔡某某父母的道歉很被動,“哪怕打個電話也是一種誠意”,“想道歉必須拿出實際行動,而不是簡簡單單的幾句話道歉應付而已,必須拿出真誠讓全國人民和受害者看到”。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淇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案發時蔡某某未滿14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2020年8月1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淇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覈),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由於之後蔡某某的父母從未露面,也遲遲未對淇淇一家進行道歉。澎湃新聞此前從賀美玲及其代理律師田參軍處獲悉,在國慶假期前他們接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通知,蔡某某的父母因未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此外,11月2日,大連沙河口區法院將對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進行拍賣,也會同步對蔡某某家是否在這一年中有財產轉移的情況進行調查。
蔡某某的房產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競拍。來源:拍賣網
據荔枝新聞報道,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結束拍賣,無人競拍。澎湃新聞在拍賣網上看到,該套房產將於11月19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爲114萬元將降至100萬元。
以下是道歉信全文:
淇淇的親人們:
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2020)遼0204民初60號案件的蔡某偉、莊某傑,作爲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我們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