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府院聯動規範企業破產處置
本報訊 (記者 胡佳佳 通訊員 張冀閩 陽 青)爲全力支持宜春市兩級法院推進破產審判工作,近日,江西省宜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旨在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企業破產處置和破產審判工作,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方案》決定,建立由宜春市政府辦公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發改委、財政局等29個單位組成的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置府院聯動工作辦公室,負責向府院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需協調聯動的日常工作。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聯席會議制度,召開聯席會議聽取企業破產處置情況報告、研究解決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全局性事項等。
《方案》明確了各項工作目標,強調要建立府院信息相互通報制度,設立破產案件受理預警機制;建立分類預警及破產重整企業識別機制,通過排查創建動態的困難企業名冊,進行研判評估,分類制訂處置方案;建立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機制,妥善應對職工債權壓力大、職工情緒激烈等情況,預防羣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搭建統一的破產財產處置平臺,對符合條件並有意向的投資者,由相關政府部門上門鼓勵參拍或邀請實地考察,儘快實現資源再利用;設立破產案件援助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撥款、向破產管理人提取的個案報酬,以及社會機構、個人自願捐助資金爲來源的破產援助資金制度;建立企業破產製度化溝通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地方政府和法院提交的破產審判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稅收優惠、信用修復、企業註銷、破產費用保障、金融機構參與、產權瑕疵、刑民交叉以及打擊逃廢債等重點難點問題。(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