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有需要 可一併調閱正副卷
爲進一步規範檢察院調閱法院民事、行政訴訟卷宗工作,促進法檢協作配合,切實提升監督質效,山西省檢察院近日與省高級法院聯合會籤《關於省人民檢察院調閱全省法院民事、行政訴訟卷宗有關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
《規定》明確,山西省檢察院在辦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過程中,確因檢察監督辦案需要時,可以一併調閱法院的訴訟卷宗正卷與副卷。市、縣兩級檢察院調閱法院訴訟卷宗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山西省檢察院調閱案件卷宗材料,應當由工作人員持本人工作證和《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調閱卷宗單》到各級法院辦理,或委託下級檢察院到同級法院辦理調閱訴訟卷宗正卷。案件卷宗已歸檔的,由各級法院辦公室辦理,案件卷宗未歸檔的,由承辦人員所在的部門辦理。調閱訴訟卷宗以拷貝電子卷宗或複製紙質卷宗方式爲主,電子卷宗或紙質複製卷宗不能滿足辦案需要的,應當調閱原始紙質卷宗。調閱訴訟卷宗時間一般爲三個月,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辦理。結案後電子卷宗或紙質複製卷宗無須退還,應及時銷燬,原始卷宗應當於網上結案後15個工作日內予以歸還。
據介紹,《規定》圍繞訴訟卷宗正副卷一併調閱制度,對檢察機關辦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的調卷程序進一步規範,將對檢察院辦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起到重要指導作用。(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