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超商多!全臺1.8萬間補習班 半年百件申訴...退費狂卡關
根據教育部委託調查統計媒體報導,截至今年6月,全臺共有1.8萬間補習班,比便利商店總數還多;但補習消費環境卻不夠理想,像是消基會於今年1至5月,就接獲近200件補教類申訴,其中145件都屬「退費糾紛」,佔七成以上,大都是語言、電腦進修類的補習班。
消基會指出,近年來因語言學習的需求大增、線上課程興起,以及就業環境對成人轉職、考證照上的技能要求,使補習市場在早期輔導國高中升學爲主的型態之外,更發展出另一種爲因應社會變化而出現的多元課程設計,例如許多大型英日語或電腦補習班,但消費糾紛卻沒斷過。
其中,一位申訴的林小姐表示,她去年9月在桃園某語文補習班報名韓文課程,共繳交6萬9500元學費,然而在上了一堂課後,卻無法適應老師教法,向業者表達希望換老師;雖然當下業者承諾另有新班與師資,要她等候通知,但一個月後卻遲遲沒有消息;於是她決定要辦理退費,此時業者則表示根據規定,學生於開課日第6日起但未超過課程總長度三分之一時,若提出退費補習班只能退五成。
另外,有位劉小姐則是於今年2月底報名臺北某電腦補習班,以每期付款3300元、共24期的分期方式支付學費7萬9200元,並於3月1日開始上課,但上了5堂課後因故於3月10日辦理退費;不過業者卻依據退費規定,在開課日起第2日上課後且未逾全期3分之1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只能退還50%學費。
雖然業者都依據各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來辦理退費並未有違規之處,但消基會認爲,消費者明顯是吃虧的ㄧ方,因補習市場型態轉變,所以現行退費辦法已不合時宜,像是以林小姐的情況來說,她等於只上了1堂課,卻要將一半的學費送給業者。
消基會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針對過去傳統以「升學型補習班」型態,所制定短期補習班相關管理規範不足之處加以檢討,以符合數位時代所生不同類型補習班需求,保障消費者權益。而各縣市政府也可以參考臺中市訂定的「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制定對消費者較友善的退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