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開展專項監督保護長江生態
本報訊(記者吳貽夥)記者日前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從今年11月開始,該省沿長江的安慶、池州、銅陵、蕪湖、馬鞍山五市檢察機關將開展爲期一年的長江流域禁捕、長江船舶污染、尾礦庫污染治理專項監督活動。
根據國家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規定,安徽省決定在長江干流安徽段和重要支流水域禁止生產性捕撈,禁漁期爲10年。專項監督中,五市檢察機關一方面督促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落實好禁漁硬性規定,另一方面與公安、漁政、水利、林業、生態環境等行政執法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在禁捕水域開展定點式、常態化巡查,對違反禁漁相關規定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長江船舶污染監督方面,五市檢察機關將針對船舶違法向長江干流或重要支流排放污染物,船舶違法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船舶尾氣排放造成大氣污染以及靠港和錨泊船舶未建立污染物處置機制等問題,配合航務管理部門開展長江干線船舶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在尾礦庫污染治理方面,五市檢察機關將圍繞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以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尾礦庫完成閉庫,尾礦庫相關行業污染治理和尾礦庫建設項目准入等重點,督促相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
爲開展好這一專項監督,五市檢察機關專門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在線索移送、調查取證、損害鑑定、風險評估等方面加強信息共享和辦案環節協作配合。辦案中,檢察機關將採取磋商、提出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訴訟、支持起訴等手段,督促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同時,針對監管盲區和治理漏洞,提出完善治理的檢察建議,促進相關部門建章立制、深化源頭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