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發佈 爲提升統計數據質量提供製度保障
人民網北京6月18日電 (楊曦)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國政府統計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2021)》》(以下簡稱2021版《框架》)於17日發佈。
國家統計局總統計師曾玉平表示,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爲強化國家統計質量管理,實現統計質量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和規範化提供了重要遵循,也爲各地區、各專業制定質量保證框架實施細則提供了指引。
據瞭解,2013年8月,國家統計局印發國家統計質量管理指導性文件《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首次全面系統地提出了統計質量評價標準和保障措施,要求從統計的準確性、及時性、可比性、一致性、適用性、可獲得性和經濟性等7個方面對統計質量進行管理,對統計數據生產全過程進行考量和評價。
而此次制定的2021版《框架》,是對2013版框架的進一步修訂完善。曾玉平介紹,修訂後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的變化:
一是將質量評價標準中的“一致性”修訂爲“協調性”。即側重於對統計數據間邏輯關係的評價,要求統計數據結構嚴謹、邏輯合理、各總量數據、結構數據之間高度匹配。
二是考慮到各相關業務環節都需按照不同的資料歸檔要求進行分類整理,不宜單獨作爲一個環節,刪除原框架中的“整理歸檔”環節,質量控制的環節從11個調整爲10個。
三是爲適應數據來源的多樣性,在需求確定、調查設計、任務部署、數據採集和數據處理等環節,相應增加了對部門行政記錄、地理空間信息、大數據等其他新數據源進行採集和分析利用的質量控制要求。
四是按照《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要求,在覈準備案環節增加了關於調查項目公開的質量要求。
五是按照數據資源共享的有關要求,在數據發佈與傳播環節增加了完善微觀數據開發開放的質量要求。
對於2021版《框架》的內容,曾玉平介紹,主要是針對統計調查的全過程提出質量評價標準、質量控制要求和質量保障措施。共包括3部分:第一部分從統計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以及適用性、經濟性、可比性、協調性和可獲得性等9個方面,確定了統計質量的評價標準;第二部分從確定需求、調查設計、覈准備案、任務部署、數據採集、數據處理、數據評估、數據公佈與傳播、統計分析、項目評估等統計調查流程的10個環節提出了具體的質量控制要求;第三部分從加強統計法治建設、完善統計體制機制等7個方面明確了統計質量保障措施。
“下一步,國家統計局將以2021版《框架》修訂爲契機,全面推進統計系統和有關部門的統計質量保證工作,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工作效能爲根本目標,在強化數據質量全流程管理基礎上,牢牢把握統計質量管理各環節和全要素,爲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提供堅實保障。”曾玉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