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10月1日起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新規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近期發佈了《鄭州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將於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這項新規旨在加強對二手房交易資金的監管,提高交易安全性,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主要內容

資金監管制度:

鄭州市正式設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制度,由鄭州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擔任資金保證機構。

買賣雙方在交易時,需將合同約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貸款等)存入該公司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戶。

交易流程:

只有在房款存入指定賬戶後,買賣雙方纔能申請辦理相關的交易業務。這一流程確保了資金的安全性,防止資金被挪用或出現糾紛。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所有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資金必須全部納入資金監管。

買賣雙方的責任:

買賣雙方需對資金的存入和使用進行明確約定,以確保交易過程的透明和合規。

交易經紀機構也需配合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轉移和記錄。

提升交易安全性:通過建立資金監管制度,減少了交易中的風險,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能夠有效防止詐騙等不法行爲。

保護消費者權益:此舉不僅有助於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還提高了市場的整體信任度。

促進市場健康發展:規範資金流動,有助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爲未來的市場運行奠定基礎。

鄭州市的新規對二手房交易的資金監管是一項重要措施,標誌着地方政府在推動房地產市場透明化和安全化方面的進一步努力。這將爲買賣雙方提供更爲安全的交易環境,提升整個房地產市場的信任度。